证券代码:300896 证券简称:爱美客 公告编号:2020-015号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爱美客”)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2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1月9日通过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简军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投项目投资总额196,041.27万元,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额193,494.22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备案,并经公司2018年10月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2019年3月7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和2019年10月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通过。
截至2020年9月23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2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3,571,754,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98,437,540.24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473,316,459.76元,已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汇入爱美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8,182,690.5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35,133,769.2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0]000553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0年9月23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195.62万元。公司拟使用4,195.62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投向。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鉴证报告,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利益,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95.62万元。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
意见。
特此公告。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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