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格通信:独立董事关于拟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1-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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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拟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拟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拟筹划分拆控股子公司西安驰达飞机零部件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驰达飞机”)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前期筹备工作事宜,有利于促进公司及驰达飞机业务的共同发展,有利于提升驰达飞机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筹划驰达飞机分拆上市事宜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待上市方案初步确定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审议分拆上市的相关议案。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驰达飞机管理层启动分拆驰达飞机上市相关筹备工作。(此页无正文,为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新春 李映照 胡鹏翔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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