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9 证券简称:长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5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阳科技”)于2020年11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与会董事均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消息。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亚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14人调整为113人,限制性股票总量由860万股调整为859.70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00万股调整为799.70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金亚东、刘斌、李辰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本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0年11月11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 13.71 元/股,向113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799.70万股限制性股票。
董事金亚东、刘斌、李辰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本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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