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关于对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部分财务信
息更正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作为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独立审慎的态度,对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部分财务信息更正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对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部分财务信息更正,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第三季度报告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季
报更正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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