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经认真审阅会议的相关材料,现就关于聘任王克西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王克西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认真审阅王克西先生简历等材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王克西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认为王克西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所需的职业素质,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其本次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聘任王克西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章靖忠、刘志军、王森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一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