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0-058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召开九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4)。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10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情况、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 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20,338,982 9.56
2 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93,673,889 8.40
3 福建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55,505,013 6.74
4 崔中兴 132,203,390 5.73
5 中信建投基金-中信证券-中信建 132,203,389 5.73
投基金定增10号资产管理计划
6 福建省金皇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53,204,102 2.31
7 卜长海 30,100,000 1.31
8 方怀月 25,000,000 1.08
9 李芳毅 24,704,810 1.07
10 张鹏 20,600,000 0.89
注: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持有的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因此公司前十大股东与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一致。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