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安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1-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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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328 证券简称:宜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4号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1月11日,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安科技”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扬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签署赣深客专清溪段征收补偿协议书的议案》
    
    新建赣州至深圳铁路客运专线建设项目(下称“赣深客专”)是国家重点铁路建设项目,途经公司部分生产厂区,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清溪镇政府”)需对公司部分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构筑物)予以征收。2020年11月11日,公司与清溪镇政府签署了《赣深客专清溪段征收补偿协议书》(以下简称“本次征收”),决定对公司部分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构筑物)征收,征收补偿总金额为人民币18,062.68万元,再加上征收奖励的100万元和公司先行垫付的评估费用35万元由清溪镇政府一并支付给公司,最终确认清溪镇政府支付给公司的总价款为人民币18,197.68万元。该总价款已包含因拆除事项涉及的土地、厂房、设备搬迁等补偿及配合征收奖励、公司先行垫付的评估费用。
    
    详情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原聘任的审计机构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需要,经综合考虑,公司拟不再续聘中审华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拟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0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新聘任的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审计机构中审华进行了事先沟通,中审华对公司更换审计机构事项无异议。公司对中审华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提供的专业服务及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详情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0年11月27日(星期五)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情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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