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0-021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1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新吴区龙山路2号融智大厦E幢24层公
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3
普通股股东人数 1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56,083,11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56,083,11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49.7190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9.7190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由董事长张立新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方式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56,083,11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票数 比例(%)
数
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
1 资金永久 14,282,11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性补充流
动资金的
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鎏、陈茜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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