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股东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股东易增辉、南方银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银谷”)、安徽安华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华企管”)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股东易增辉、南方银谷、安华企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0,491,4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96%,其提请将《关于提请选举周发展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请选举周成栋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请选举王夕众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请选举刘漪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根据股东易增辉、南方银谷和安华企管提供的资料,经审查,上述董事候选人均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经对被提名人工作简历进行形式审查,被提名人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罗守生 周艳 李明发
2020年11月10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