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股票代码:00243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权益变动报告签署日期:2020年11月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及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该保证承担个别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0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备查文件..........................................................................................................12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4
第一节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华融 指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杭氧股份 指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股份减持 指 中国华融减持所持有的杭氧股份无限售流通股
报告、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15号准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公司名称: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法定代表人: 王占峰
注册资本: 39,070,208,462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255774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
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
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对外投资;买卖有价证券;
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它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
资;破产管理;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
经营范围: 问业务;资产及项目评估;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
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
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
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1999-11-01至无固定期限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邮政编码: 10003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介绍序 长期居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号 住地 或地区的居留权
1 王占峰 董事长 男 中国 北京 否
2 李 欣 执行董事、总裁 女 中国 北京 否
3 赵江平 董 事 女 中国 北京 否
4 郑江平 董 事 男 中国 北京 否
中国香
5 周朗朗 董 事 男 香港 否
港
中国香
6 谢孝衍 独立董事 男 香港 是
港
7 邵景春 独立董事 男 中国 北京 否
8 朱 宁 独立董事 男 中国 北京 是
9 陈远玲 独立董事 女 中国 北京 否
10 徐勇力 董事会秘书 男 中国 北京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及以上权益的情况
序号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代码 信息披露人持股数 信息披露人持股比
量(股) 例(%)
1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 600775.SH 64,471,891 7.06
公司
2 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722.HK 195,962,500 5.32
3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 600864.SH 221,237,516 10.63
限公司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中国华融根据自身发展要求,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减持所持有的杭氧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杭氧股份股票的意向。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发展需要和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未来12个月内可能有继续减持杭氧股份股票的情况。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说明
1.2017年8月14日,由于杭氧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引起的公司股本增加,导致中国华融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减少1.82%。此外,中国华融于2017年11月30日至2020年11月9日多次减持杭氧股份,累计减持30,673,184股,占杭氧股份总股本的3.18%。以上变动使中国华融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累计减少5%。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 2017/8/14 1.82
份
集中竞价 17/11/30-201 15.32 5,499,970 0.57
8/2/28
中国华融 集中竞价 2019/6/18-20 13.67 8,681,386 0.90
资产股份 19/12/15
管理有限 集中竞价 2020/2/13-20 16.31 9,646,015 1.00
公司 20/8/10
集中竞价 2020/10/9-20 28.59 6,845,813 0.71
20/11/9
2.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合计持有股 109,961,023 13.22 79,287,839 8.22
中国华融资 份
产管理股份 其中:无限售 109,961,023 13.22 79,287,839 8.22
有限公司 条件股份
其中:有限售 0 0 0 0
条件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杭氧股份所拥有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任何限制股份转让的情形。本次交易后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除上述减持杭氧股份股票情况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杭氧股份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节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其他相关文件。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王占峰
签署日期:2020年11月9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所在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
上市公司名称 司 地 区青山湖街道相府
路799号
股票简称 杭氧股份 股票代码 002430
信息披露义务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信息披露义务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
人名称 公司 人注册地 大街8号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有无一致行动 有□
份数量变化 减少▉ 人 无▉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是□ 否▉ 人是否为上市 是□ 否▉
公司第一大股 公司实际控制
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 流通股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 109,961,023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 13.22%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 流通股
后,信息披露 变动数量: 30,673,184
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比例: 3.18%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 2017年11月30日至2020年11月9日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
份变动的时间 30,673,184股,占总股本3.18%。
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 是□ 否▉
露资金来源 本次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减持导致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法定比例,不涉及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否□
来 12 个月内
继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6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
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否□ 不适用▉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 是□ 否□ 不适用▉
除公司为其负
债 提 供 的 担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否□ 不适用▉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否□ 不适用▉
准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占峰
签署日期: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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