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27 证券简称:中船应急 公告编号:2020-054
债券代码:123048 债券简称:应急转债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应急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船应急”)股价自2020年10月16日至2020年11月10日期间触发“应急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本次不行使“应急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2.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0年11月11日至2021年2月10日),公司如触发“应急转债”的赎回条款均不行使“应急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在此之后若“应急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应急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73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公开发行了818.9312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1,893.12万元。根据《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通知》(深证上[2020]361号),公司818.9312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5月11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应急转债”,债券代码“12304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应急转债”自2020年10月16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8.90元/股。
公司股价自2020年10月16日至2020年11月10日期间,满足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即11.57元/股)的条件,已触发“应急转债”的赎回条款。
2020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应急转债”的议案》,由于“应急转债”的存续时间较短,公司董事会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情况综合考虑,决定本次不行使“应急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0年11月11日至2021年2月10日),如公司再次触发“应急转债”的赎回条款均不行使“应急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在此期间之后,若触发“应急转债”的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应急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特此公告。
中 国 船 舶 重 工 集 团
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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