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在认真询问、积极调查与沟通的基础上,现就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JUNJIE MICHAEL YAO先生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提名和补选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JUNJIE MICHAEL YAO先生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根据其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限制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合法。因此,我们同意补选JUNJIE MICHAEL YAO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二、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为集中精力于公司的战略规划发展,HONGBO YAO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相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去总经理职务后,HONGBO YAO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经核查,HONGBO YAO先生的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经核查,我们认为JUNJIE MICHAEL YAO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JUNJIE MICHAEL YAO先生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根据其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限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合法。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JUNJIE MICHAEL YAO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吴战篪、王震国、朱燕建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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