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于2020年11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请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等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候选人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各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上述议案。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崔成强、肖胜方、张荣武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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