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3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4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坦科技”)于2020年11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252.4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9月1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31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062,315股,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44.4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4,770.11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
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7,499.76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7,270.35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0月27日出具了“大信验字
[2020]第4-00038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10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 网络平台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9,500.00 9,500.00
2 研发分析技术中心扩建项目 8,000.00 8,000.00
3 工艺开发中心新建项目 12,000.00 12,000.00
4 销售网络及物流网络建设项目 24,000.00 24,000.00
合计 53,500.00 53,500.00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先行投入。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4-00291号),截至2020年11月5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际投资金额为2,252.4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拟用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预先投 募集资金置换金
号 投入金额 入金额 额
1 网络平台升级改造建 9,500.00 670.60 670.60
设项目
2 研发分析技术中心扩 8,000.00 320.40 320.40
建项目
3 工艺开发中心新建项 12,000.00 160.00 160.00
目
4 销售网络及物流网络 24,000.00 1,101.44 1,101.44
建设项目
合计 53,500.00 2,252.44 2,252.44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11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252.4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20]第 4-00291号《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2020年11月5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泰坦科技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4-00291号),且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关于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
六、上网公告文件
1、《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之独立意见》;
2、《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4-00291号);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0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