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2 证券简称:中化岩土 公告编号:2020-97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2020年11月9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大兴工业开发区科苑路13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9日上午9:15—下午15:00。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吴延炜董事长主持。
2、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1,105,521,1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1.2283%。
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426,066,09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597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679,455,0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6310%。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06,811,8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1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01,310,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11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5,501,3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04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05,313,9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3%;反对20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6,604,6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60%;反对20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05,067,3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0%;反对45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6,358,0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51%;反对45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2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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