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0-041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1月9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史伟宗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通过《关于延长募投项目“吸附材料产业园项目(三期)”建设期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
2.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系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开展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满足项目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及方式,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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