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1 证券简称:暴风集团 公告编号:2020-069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退市整理期结束及摘牌暨后续有关事项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于2020年9月21日进入退市整理期,截至2020年11月9日已交易30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已结束。
2、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将在2020年11月10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3、公司正在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就签署服务协议事宜进行沟通,公司将尽快聘请代办券商。关于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办理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的手续及具体安排,公司将另行公告。
4、公司股票已被调出深股通标的,深股通投资者未在退市整理期出售所持公司股票的,后续进入股转系统后可能无法转让。敬请投资者及时关注后续公告。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0〕77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股票于2020年9月21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截至2020年11月9日已交易30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已结束。公司将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及时做好相关工作,以确保公司股份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相关情况如下:
一、终止上市摘牌的证券种类、证券简称、证券代码
1、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证券代码:300431
3、证券简称:暴风退
4、终止上市决定日期:2020年8月28日
5、终止上市及摘牌日期:2020年11月10日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因公司在法定披露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未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自2020年7月8日起暂停上市。公司在股票被暂停上市后的一个月内未能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4.1条第(九)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4.1条、第13.4.6条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进入退市整理期。若公司提出复核申请且深圳证券交易所上诉复核委员会作出维持终止上市决定,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诉复核委员会作出维持终止上市决定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请公司按照规定,做好终止上市及后续有关工作。
三、终止上市后股票登记、转让和管理事宜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公司正在与申万宏源就签署服务协议事宜进行沟通,公司将尽快聘请代办券商,以确保公司股份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办理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的手续及具体安排,公司将另行公告。
四、终止上市后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前的信息披露
1、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市场服务-交易服务-退市整理期股票信息-已退市公司公告(http://www.szse.cn/marketServices/deal/period/delisted/)
2、由公司聘请的股份转让服务机构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代为披露。
五、投资者咨询方式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B3号迪蒙大厦北楼906室
电话:010-62036993
特此公告。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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