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3 证券简称:隆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94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1月9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产业基金存续期展期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产业基金存续期展期为保证基金合法正常运营,为公司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保障,加强和提升公司的整体实力,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仁达隆华投资基金有效存续期延长至2025年11月17日。
二、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能够进一步加强公司在新材料板块的业务布局,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目标。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席升阳、张莉、张霞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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