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3 证券简称:隆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91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产业基金存续期展期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产业基金存续期展期有利于合伙企业更好地进行项目投资与退出,不会影响公司自身的日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应当回避表决。
二、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应当回避表决。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席升阳、张莉、张霞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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