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证券代码:688526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2020年11月17日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以及《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
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
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按照举手顺序确定发言顺序;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发言时需表明股东身份和名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部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1名股东代表、1名监事为计票人,1名股东代表、1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式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09)。
特别提醒:鉴于新型冠状病毒引发肺炎疫情防控需要,公司建议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尽量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参加现场会的,请务必确保个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于参会时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1月17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现场会议地点: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419号科前生物四楼会议室
3、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其中: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17日至2020年1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焕春先生
二、会议议程
1、参会人员签到;
2、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选举计票人及监票人;
5、审议议案(请主持人或者由主持人指定人员介绍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以及 √
修改的议案》
2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3.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应选董事(6)人
的议案》
3.01 《关于选举陈焕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
事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金梅林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
事的议案》
3.03 《关于选举刘春全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
事的议案》
3.04 《关于选举何启盖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
事的议案》
3.05 《关于选举方六荣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
事的议案》
3.06 《关于选举吴美洲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
事的议案》
4.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应选独立董事(3)人
议案》
4.01 《关于选举罗飞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
议案》
4.02 《关于选举王宏林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的议案》
4.03 《关于选举王晖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
议案》
5.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应选监事(2)人
议案》
5.01 《关于选举吴斌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
监事的议案》
5.02 《关于选举叶长发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
表监事的议案》
6、与会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对会议审议事项进行讨论;
7、与会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对股东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8、统计投票结果(休会);
(1)计票人对收取表决票进行清点计票;
(2)监票人对计票结果进行核对;
(3)汇总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
9、主持人现场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复会);
10、见证律师宣布法律意见书;
11、签署现场会议记录及决议;
12、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议案一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
以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9年3月17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及其附件的议案》,上述《公司章程(草案)》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生效实施。
鉴于公司已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500万股并于2020年9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并对《公司章程(草案)》中涉及注册资本等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和填充。且基于公司长远发展规划需要,拟对现行的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原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 第三条 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经中国证券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科前生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科前生物股份
1 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
(证监许可【】号)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 许可1909号)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于【】年【】月 币普通股10,500万股,于2020年9月22日在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000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000万元。
元。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后,注
2 后,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万元,该 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46,500万元,该变更需在
变更需在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湖新技 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术开发区分局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生物制品的开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生物制品的开发、
3 发、研制;动物传染病诊断咨询及技术服务;研制;动物传染病诊断咨询及技术服务;兽药
兽药生产、销售(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 生产、销售(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实
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 验室仪器设备、化学生物试剂销售;货物进出
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 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
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批准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4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均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6,500万股,均为
普通股。 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以及修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七日
议案二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并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提议,拟将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由每人 4.76 万元/年(含税)调整为7.2万元/年(含税)。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七日
议案三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第三届董事会共九人,由六名非独立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组成,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审核,拟提名陈焕春、金梅林、刘春全、何启盖、方六荣、吴美洲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七日
议案四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第三届董事会共九人,由六名非独立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组成,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审核,拟提名罗飞、王宏林、王晖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证明,其中王宏林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七日
议案五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共3人,由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和1名职工监事组成,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吴斌、叶长发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相关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对第二届监事会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焕春先生,195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工程院院士。1975年7月至1984年9月在华中农大任教;1984年10月至1988年1月就读于德国慕尼黑大学并获博士学位;1988年2月至1989年1月在德国柏林自由大学国际动物传染病研讨班学习;1989年2月至1994年10月任华中农大讲师、副教授;1994年11月至2002年12月任华中农大教授、博士生导师、畜牧兽医学院院长;2003年1月至2007年12月任华中农大教授、副校长;2007年4月至2017年6月任华中农大农业微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2008年1月至今任华中农大教授。现兼任中国兽医协会会长、华中农大农业微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华中农大生猪健康养殖协同创新中心主任、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兽医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等职。现任公司董事长、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陈焕春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金梅林女士、方六荣女士、何启盖先生、吴斌先生、吴美洲先生、叶长发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属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7,086.0470万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金梅林女士,195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77年2月至1980年7月在北京大学攻读生物系兽医生物学专业学士学位;1980年8月至2001年1月任华中农大畜牧兽医学院讲师、副教授;2001年2月至2019年12月任华中农大教授、博士生导师;2004年1月至2016年6月任华中农大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动物医学院预防兽医学系主任;2011年1月至今任农业部兽用诊断制剂创制重点实验室主任;2018年11月至今任华中农大动物疫病诊断中心检测实验室副主任。现兼任中国畜牧兽医学会传染病学分会副理事长、科技部高等级病原微生物生物安全审查委员会委员等职。现任公司副董事长、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金梅林女士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陈焕春先生、方六荣女士、何启盖先生、吴斌先生、吴美洲先生、叶长发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属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3,667.7827万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春全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曾任武汉华业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监事、湖北国科高新技术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华中农业大学资产经营与后勤保障部副部长、投资运营中心主任,武汉华中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
刘春全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何启盖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93年7月至2006年3月任华中农大助教、讲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1996年6月至2002年11月任华中农大畜牧兽医学院预防兽医系系主任;2006年4月至今任华中农大教授、硕士和博士生导师;2007年3月至今任华中农大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动物医学院预防兽医系第一党支部和第三党支部书记;2017年6月至今任华中农大国家家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2018年11月至今任华中农大动物疫病诊断中心检测实验室主任。现兼任国家生猪产业技术体系疫病防控研究室岗位科学家、农业部规模化养殖场疫病净化评估认证专家、国家生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副理事长等职。现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何启盖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陈焕春先生、金梅林女士、方六荣女士、吴斌先生、吴美洲先生、叶长发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属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3,317.3333万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方六荣女士,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96年7月至1998年10月任华中农大助教;1998年11月至2001年9月任华中农大讲师;2001年10月至2006年12月任华中农大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07年1月至今任华中农大教授、硕士和博士生导师。现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方六荣女士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陈焕春先生、金梅林女士、何启盖先生、吴斌先生、吴美洲先生、叶长发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属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3,317.3333万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美洲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高级实验师。1984年7月至今历任华中农大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动物医学院实验室技术员、实验师、高级实验师;2018年11月至今任华中农大动物疫病诊断中心检测实验室检测员。现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吴美洲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陈焕春先生、金梅林女士、方六荣女士、何启盖先生、吴斌先生、叶长发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属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2,858.6160万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罗飞先生, 195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经济学(会计学)博士,加拿大多伦多大学访问学者,博士研究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财政部首批跨世纪学科(学术)带头人。曾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教育分会常务理事、会长,中国成本研究会理事,湖北省会计学会副会长,湖北省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秘书长,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会计准则咨询专家。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张裕A、第一创业及麦捷科技三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罗飞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宏林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中原无线电厂会计、北京京华信托投资公司武汉证券营业部财务主管、山东嘉达纺织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经理、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鄂信钻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武汉华中会计事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湖北省长江长鼎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现任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法务部高级副总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王宏林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晖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执业律师。现为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武汉市律师协会公司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湖北省律师协会公司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金融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首届青年律师百名领军人才,武汉企业法律工作协会副秘书长。目前为多家政府部门、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及知名跨国公司提供常年顾问及专项法律服务。
王晖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吴斌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教授。1985年7月至1993年8月任湖北省鄂州市农业局助理兽医师、兽医师、兽医卫生监督员;1993年9月至1996年6月就读于华中农大兽医微生物与免疫学专业;1996年7月至1998年12月任华中农大讲师;1999年1月至2004年9月任华中农大副教授;2004年10月至今任华中农大教授;2018年11月至今任华中农大动物疫病诊断中心检测实验室副主任。2001年1月至2014年8月担任公司监事;2014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现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
吴斌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陈焕春先生、金梅林女士、方六荣女士、何启盖先生、吴美洲先生、叶长发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属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3,317.3333万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叶长发先生,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77年10月至2003年11月在华中农大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动物医学院实验室工作。2003年12月至2017年9月担任公司工会主席;2010年4月至今任公司监事。现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叶长发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陈焕春先生、金梅林女士、方六荣女士、何启盖先生、吴斌先生、吴美洲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属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2,750.6141万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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