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0-037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深圳力合新能源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力合”)持有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5,707,1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8%。深圳力合于2014年6月投资公司,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登陆科创板。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力合符合“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在60个月以上的,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并且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备案。
上述股份均为公司IPO前取得股份,该部分股份于2020年11月2日起解禁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深圳力合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拟合计不超过2,853,570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09%。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1,745,387股,减持比例不超过1.89%,减持期间为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5月30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1,108,183股,减持比例不超过1.2%,减持期间为2020年11月13日至2021年5月12日。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0年11月9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力合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深圳力合 5%以上非第 5,707,140 6.18% IPO前取得:5,707,140股
一大股东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计划减持 计划减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名称 数量(股)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深圳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 2020/12/1 按市场价 IPO前取 自身财
力合 2,853,570 过: 持,不超过: ~ 格 得 务需求
股 3.09% 1,745,387股 2021/5/30 及安排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1,108,183股
注:1、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即减持期间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5月30日。
2、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即减持期间2020年11月13日至2021年5月12日。
3、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深圳力合承诺:
1)在限售期结束后两年内,本单位第一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单位持有公司首发前股份数量的50%,第二年累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单位持有公司首发前股份数量的100%。如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并将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2)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建议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并将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深圳力合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深圳力合将根据市场具体情形实施上述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股东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0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