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0-109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1月6日下午18:30,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迪安诊断”)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11月6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程秀丽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监事以举手或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豁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需要,申请豁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时限,并于2020年11月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与会监事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本次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547人调整为533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减为1,288.90万股。我们同意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与会监事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11月6日,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533名激励对象授予1,288.9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与会监事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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