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中国 南京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共同发布的《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所受发行人委托,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就本次发行并上市事宜于2020年6月18日出具了《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和)和《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
2020年9月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以下简称“《落实函》”)。为对《落实函》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回复,本所律师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第一部分 前言(律师声明事项)
一、除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另作说明外,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使用简称的意义与《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中所使用简称的意义相同。
二、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是对原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补充,并构成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原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继续有效,其中如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为准。
三、本所在原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中发表法律意见的前提、假设以及声明与承诺事项同样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四、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
第二节 正文
问题三
3.(1)请分项说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石科院)授权发行人使用的硫化烷基酚钙生产技术许可等 8 项技术是否涉及公司的核心技术?说明签订技术许可合同期限较长的原因和合理性。
(2)请分项说明上述8项技术形成或涉及的具体产品、销售收入等具体情况。与石科院许可使用的技术相比,说明公司目前自主研发技术的工艺路线、性能指标、形成或涉及的具体产品、性价比等情况。
(3)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尚未使用CD级系列柴油机油复合剂生产技术、齿轮油复合剂生产技术进行产品生产的原因和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分项说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石科院)授权发行人使用的硫化烷基酚钙生产技术许可等 8 项技术是否涉及公司的核心技术?说明签订技术许可合同期限较长的原因和合理性
1、石科院授权发行人使用的硫化烷基酚钙生产技术许可等8项技术是否涉及公司的核心技术
石科院授权公司使用的8项技术不涉及公司的核心技术,具体如下:序号 项目名称 是否涉及公司核心技术
1 硫化烷基酚钙生产技术 否
2 磺酸盐生产技术 否
3 T202、T203抗氧、抗腐剂生产技术 否
4 抗氧化添加剂产品(T534、T512、T323)生产技术 否
5 抗氧剂产品T535生产技术 否
6 MB/PIBS高效清净分散剂生产技术 否
7 CD级系列柴油机油复合剂生产技术 否
8 齿轮油复合剂生产技术 否
公司引进的上述技术系生产符合某特定技术指标的型号产品的生产技术,除按照上述引进的生产技术所生产的特定技术指标产品外,公司亦有多项生产其他不同技术指标产品的生产技术。同时,公司按照上述引进的生产技术所生产的产品仅占公司全部产品的小部分,相关型号产品亦非公司的核心拳头产品。因此,综合来看,公司引进的上述技术在公司的整体技术体系中非占核心地位,不涉及公司核心技术。此外,公司油品添加剂的核心技术和核心产品已获得12项发明专利。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润滑油添加剂、无碳纸显色剂两大系列产品,所有产品基本全部为公司自主决定采购原材料及自主决定产品生产,并自主负责客户开发及产品销售等(应客户需求等因素,公司2018年从外部购买并销售自己无法生产的抗磨剂15.88万元、2019年从外部购买并销售自己无法生产的抗磨剂39.33万元以及部分其他型号分散剂51.93万元等产品,除此外,所有销售的产品均系公司自行生产),主要产品不存在依赖第三方的情况。
依靠在精细化工领域多年的积累沉淀,公司在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相结合的基础上,建立了以研发引导技术工艺,以技术工艺推动产品创新的发展模式,形成了独具自身特点的技术体系,并建立了80余人的研发团队。公司现已掌握了烷基苯磺酸盐、胺型抗氧剂、无灰分散剂、十二烷基酚、二烷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酯、芳烷基取代羟基苯甲酸树脂多价金属盐等多项添加剂及显色剂产品领域的核心技术/工艺,并已取得18项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同时,还有已申请并获受理的多项国内外发明专利正在公示期。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包括润滑油添加剂中的清净剂、抗氧抗腐剂、高温抗氧剂、分散剂、复合剂及无碳纸显色剂,每类产品又分为多种型号,不同型号产品的技术指标不同,其生产技术(实质即生产工艺)也不相同。公司除拥有自主研发创新的产品技术外,尚从石科院通过技术许可的方式引进了8项技术,该等技术系生产符合某特定技术指标的型号产品的生产技术,公司按照该等生产技术生产的产品在公司全部产品销售中占比较低,报告期内分别为15.26%、16.10%和 11.35%,公司引进的该等技术在公司的整体技术体系中不占核心地位,公司对石科院许可技术不存在重大依赖的情形。此外,公司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不存在涉及技术许可的相关协议。
公司的核心技术是自主研发的复合剂配方与符合自主配方要求的单剂生产工艺;同时,也是公司紧跟市场变化,适应市场对经济性、环保性不断提升的要求,以及提升产品竞争力需要,而对技术与工艺进行持续不断的迭代升级所形成的核心技术,石科院技术许可涉及的有关技术系对公司自主研发技术体系的补充和完善。
公司研发团队紧跟市场需求与行业发展,大力投入研究开发,在核心原材料的优选与自主化生产、产品合成过程中关键工序的控制技术、产品后处理精制工艺、产品成品结构乃至工艺路线都具有自有的核心技术,总体上与石科院许可产品在生产技术上具有一定的差异性,两者属于并行关系。
目前,公司已经形成了自主技术工艺与配方的产品体系以及石科院许可使用的技术体系等丰富的技术来源与产品体系,分别满足不同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和不同复合剂的配方特点要求,石科院技术许可涉及产品主要为满足准入中石化体系的复合剂配方要求且销售收入占比较低,即便技术许可合同变更或终止亦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石科院授权技术不涉及公司核心技术,公司主要产品中应用的核心技术来自于自主研发。
2、签订技术许可合同期限较长的原因和合理性
公司与石科院签署的技术许可合同期限系由石科院根据其对外技术许可的惯例确定,许可期限较长有助于提高双方技术合作的稳定性,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请分项说明上述 8 项技术形成或涉及的具体产品、销售收入等具体情况。与石科院许可使用的技术相比,说明公司目前自主研发技术的工艺路线、性能指标、形成或涉及的具体产品、性价比等情况
1、石科院许可技术涉及的产品、销售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石科院许可技术生产涉及的产品及其销售情况如下:
技术
销售量 销售额 占销售 使用
年份 合同编号 涉及产品 (吨) (万 收入比 费
元) (万
元)
2007咨-7-026 T121等系列产品 2,036.87 2,708.69 4.12% 108.35
2009技-07-037 T202、T203 817.22 1,003.96 1.53% 30.12
T106B等系列产
2009技-07-038 品 1,874.06 2,094.58 3.19% 62.84
2019年
度 2010技-07-0091 T534、T512、T323 464.72 1,314.76 2.00% 92.03
2010技-07-125 T535 29.49 178.44 0.27% 12.49
MB/PIBS高效清
33600000-16-ZC0605-0009 净分散剂 69.48 154.12 0.23% 4.62
合计 5,291.84 7,454.55 11.35% 310.45
2007咨-7-026 T121、T122 2,180.92 2,857.50 5.39% 114.30
2009技-07-037 T202、T203 1,612.19 1,895.69 3.57% 56.87
T106B等系列产
2009技-07-038 品 2,089.09 2,201.44 4.15% 66.04
2018年
度 2010技-07-0091 T534、T512、T323 485.37 1,328.53 2.50% 93.00
2010技-07-125 T535 15.00 90.00 0.17% 6.30
MB/PIBS高效清
33600000-16-ZC0605-0009 净分散剂 77.95 169.57 0.32% 5.09
合计 6,460.52 8,542.74 16.10% 341.60
2017年 2007咨-7-026 T121、T122 1,766.83 2,217.48 4.76% 88.70
技术
销售量 销售额 占销售 使用
年份 合同编号 涉及产品 (吨) (万 收入比 费
元) (万
元)
度 2009技-07-037 T202、T203 1,381.09 1,467.82 3.15% 44.03
T106B等系列产
2009技-07-038 品 1,555.34 1,584.16 3.40% 47.52
2010技-07-0091 T534、T512、T323 554.20 1,539.90 3.31% 107.79
2010技-07-125 T535 20.27 121.24 0.26% 8.49
MB/PIBS高效清
33600000-16-ZC0605-0009 净分散剂 81.36 175.66 0.38% 3.33
合计 5,359.09 7,106.27 15.26% 299.86
注:(1)根据33600000-16-ZC0605-0009号合同约定,MB/PIBS高效清净分散剂技术的应付技术使用费销售额,自累计生产30吨合格产品后开始计算。
(2)公司通过33600000-17-ZC0605-0001与33600000-17-ZC0605-0002两项合同取得的CD级系列柴油机油复合剂生产技术与齿轮油复合剂生产技术,其涉及的产品尚未实际生产。
(3)上表中“占销售收入比”指相关销售额占公司同期全部销售收入比重。
2、公司使用自主研发技术与使用石科院许可技术生产产品的工艺路线、性能指标、形成或涉及的具体产品、性价比等对比分析情况
(1)公司使用自主研发技术与使用石科院许可技术生产产品的工艺路线、性能指标、形成或涉及的具体产品等对比分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自主研发技术与石科院技术对比分析情况如下:
① 硫化烷基酚钙生产技术许可(2007咨-7-026)
公司引进石科院该项技术生产形成的具体产品包括T122、T121、T123,其中代表性型号产品为 T122;而公司自主研发技术生产形成的具体产品主要包括RF1121、RF1122、RF1123等,其中代表性型号产品为RF1122。
项目 石科院许可技术 瑞丰新材自主研发技术
代表性型号产品 T122 RF1122
为小试技术,以十二烷基 工业化生产,以四聚丙烯、苯酚、基础油、
酚、硫磺、氧化钙、基础油 氧化钙、硫磺等为主要原材料,中和、硫
工艺路线及特点 为主要原材料,中和、硫化、化同步进行,不使用硫化促进剂,添加溶
碳酸化、精制分步进行,使 剂进行碳酸化生产,碳酸化反应的温度与
用硫化促进剂,生产过程中 石科院许可技术不同。
不用溶剂。
产品色度高于8.0;沉淀值 产品色度低于6.0;沉淀值低于0.02%;游
性能指标 高于 0.05%;游离烷基酚 离烷基酚5%左右;胶体稳定性及油溶性优
10%左右。 异。
针对该系列产品相关的公司自主研发技术,公司已获得 1 项国内发明专利ZL201510077112.1及1项美国发明专利US9,982,212B2等。
② T202、T203抗氧、抗腐剂生产技术许可(2009技-07-037)
公司引进石科院该项技术生产形成的具体产品包括T202、T203,其中代表性型号产品为T203;而公司自主研发技术生产形成的具体产品主要包括RF2202、RF2203、RF2215、RF2214、RF2204等,其中代表性型号产品为RF2203。
项目 石科院许可技术 瑞丰新材自主研发技术
代表性型号产品 T203 RF2203
通过滴加醇到五硫化二磷 将五硫化二磷加入醇中,加入稍许过量氧
工艺路线及特点 中、加入过量(25%)氧化 化锌,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催化剂,工艺反
锌、使用催化剂生产。 应时间短,效率高。
性能指标 色度<2, 浊度无要求 色度<0.5、浊度<1NTU、pH值及黏度等指
标与石科院许可技术具有差异
针对上述系列产品相关的公司自主研发技术,公司已获得2项国内发明专利ZL201610515275.8、ZL201710481359.9。
③磺酸盐生产技术许可(2009技-07-038)
公司引进石科院该项技术生产形成的具体产品包括 T106B、T104,其中代表性型号产品为 T106B;而公司自主研发技术生产形成的具体产品主要包括RF1106、RF1106B、RF1107、RF1104、RF1105等,其中代表性型号产品为RF1106。
项目 石科院许可技术 瑞丰新材自主研发技术
代表性型号产
品 T106B RF1106
小试技术,以重烷基苯磺 工业化生产,以a-烯烃,芳烃溶剂,氢氧化
工艺路线及特 酸、氧化钙为原料,通过中 钙为原料,通过烷基化、中和、碳酸化、精
点 和、碳酸化、精制而成,碳 制而成,使用烷烃溶剂进行碳酸化过程,以
酸化过程使用甲苯溶剂,以 混合醇为促进剂,使用具有专利技术的新型
甲醇为促进剂。 设备进行碳酸化反应。
只适用于一类油;浊度在 产品的抗泡性强,产品在一、二、三、四类
性能指标 200NTU 以下,沉淀值在 油中油溶性好;浊度在20NTU以下,沉淀
0.1%左右;产品调制的油品 值在0.05%以下;胶体稳定性好,调制的油
常有“掉钙”现象 品没有“掉钙”现象。
针对上述系列产品相关的公司自主研发技术,公司已获得3项国内发明专利ZL201610549699.6、ZL201611103889.1、ZL201611207154.3,以及一项实用新型专利ZL201620737638.8。
④抗氧化添加剂产品(T534、T512、T323及T535)生产技术许可(2010技-07-0091和2010技-07-125)
公司引进石科院该项技术生产形成的具体产品包括 T534、T512、T323 及T535,其中代表性型号产品为T534;而公司自主研发技术生产形成的具体产品主要包括RF5057、RF1135、RF3323、RF5033、RF5029等,其中代表性型号产品为RF5057。
项目 石科院许可技术 瑞丰新材自主研发技术
代表性型号产
品 T534 RF5057
工艺路线及特 高 温 带 压 ( 压 力 低温带压生产(压力0.1-0.2MPa),二异丁
点 0.4-0.5MPa)烷基化生产 烯回收循环利用,采用不同催化剂
产品颜色浅,低温放置不易结晶;产品中游
性能指标 T534游离二苯胺含量4%以 离二苯胺含量 1%以下;产品各种组分之间
下 的比例具有差异,产品稳定,不易变色、结
晶。
上述产品均属于公司高温抗氧剂系列产品,针对上述系列产品相关的公司自主研发技术,目前公司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相关发明专利,除上述产品外,公司通过多年研发投入亦开发多种其他型号高温抗氧剂。
⑤分散剂产品生产技术许可(33600000-16-ZC0605-0009)
报告期内,公司引进石科院的该项技术主要系为了用于生产MB系列清净分散剂产品及T154系列分散剂产品,公司引进该两种分散剂产品生产技术主要系为了对公司自主研发分散剂生产技术的补充,该两种产品本身的生产工艺及性能特点亦不同,而公司报告期内未使用石科院许可技术生产 T154 系列产品;MB系列清净分散剂产品主要用于燃料油清净分散剂,做为公司储备项目,尚未规模化生产销售。
A、公司引进石科院的T154系列分散剂产品生产技术与公司自主研发技术类似产品的比较分析如下:
项目 石科院许可技术 瑞丰新材自主研发技术
以聚异丁烯、马来酸酐、以聚异丁烯、马来酸酐、引发剂、多烯多胺
多烯多胺为主要原料, 为主要原料,采用热加合与自由基引发剂法
工艺路线及特点 采用热加合工艺进行烃 相结合的工艺进行烃化反应;所得烯酐皂化
化反应、胺化、精制而 值、游离酸酐含量低、胺化温度等不同。
成。
产品的分子结构更加均匀,酸值低于 3.0
性能指标 酸值高于4.5 mgKOH/g;小分子胺少,具有更好的橡胶相
容性;分散性能更加优异。
形成或涉及的具体 无生产销售 RF1154、RF1161、RF1151、RF1154D3、
产品 RF1146等
代表性型号产品 - RF1154
备注 公司报告期内未生产销
售T154系列产品
B、公司引进石科院的MB系列清净分散剂产品生产技术与公司自主研发技术的比较分析如下:
项目 石科院许可技术 瑞丰新材自主研发技术
以PIB、酚类、二甲苯、
500N、有机胺等为原料,以PIB、酚类、120#烷烃、多聚甲醛、烷基
工艺路线及特点 以氟化物为催化剂,经 胺等为原料,以磺酸为催化剂,经烷基化反
过烷基化反应、曼尼希 应,胺甲基化反应而得产品
反应而得产品
色度无要求,闭口闪 色度<3.0,闪点>65℃,进气阀沉积物试验
性能指标 点>50℃,进气阀沉积物
试验2.5-3.0mg 0.8-1.5mg
形成或涉及的具体 MB7052A、MB7052C、
产品 MB1206 -
仍处于小批量试验阶 受市场需求及生产能力限制,公司该项自主
备注 段,形成销售的系部分 研发技术尚处于技术储备阶段,未有类似产
样本对外销售 品生产或试验样本对外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引进石科院的分散剂产品生产技术主要生产了MB系列清净分散剂产品,但由于市场对该技术生产产品的认可度不高,故公司引进该项技术后,仅在实验室试验生产了部分样品,形成了少量收入,公司亦未投建专门的生产设施,而考虑到市场需求情况,公司仅将自主研发的类似技术用作技术储备,未开始类似产品的生产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石科院许可技术生产销售T154系列分散剂产品,主要原因系:公司于2014年起基于复合剂产品研发生产的需要,开始着手分散剂的研发和生产,2016 年度公司为丰富分散剂产品类型,因此从石科院引进该项技术,但是该技术项下生产出的分散剂产品未能完全符合公司复合剂产品生产的需要,故公司未进行生产。为完善公司分散剂产品性能,满足公司复合剂产品的需要,公司通过聘请国内外专家自行开展研制出了符合公司需求的分散剂产品,如RF1154等,而石科院该项技术所对应的T154系列产品公司暂未进行生产,引进的该项技术仅作为技术储备。
针对上述系列产品相关的公司自主研发技术,公司已获得 1 项发明专利ZL201510355725.7,除上述情况外,公司通过多年的研发投入,还自主开发了多种其他不同类型的分散剂产品。
(2)公司使用自主研发技术与使用石科院许可技术生产产品的性价比对比分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石科院技术生产的产品具有多种型号,公司选取了每个合同项下当期销售额最高的代表性型号产品与公司使用自主研发技术生产的该类型类似代表性型号产品进行性价比比较,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①2019年度情况
单位:万元/吨
代表性型号对比 代表性型号产品性能指标对比 代表性型号产品销售 型号1产品销售金额占
技术转让合同编号 均价对比 该合同项下产品总体销
型号1 型号2 性能1 性能2 均价1 均价2 售额比重
产品色度高于 8.0;沉淀 产品色度低于 6.0;沉淀值低
于 0.02%;游离烷基酚 5%左
2007咨-7-026 T122 RF1122 值高于0.05%;游离烷基 右;胶体稳定性及油溶性优 1.32 1.37 86.49%
酚10%左右。 异。
色度<0.5、浊度<1NTU、pH
2009技-07-037 T203 RF2203 色度<2, 浊度无要求 值、黏度等指标具有差异 1.25 1.36 56.75%
只适用于一类油;浊度在 产品的抗泡性强,产品在一、
二、三、四油中油溶性好;浊
200NTU以下,沉淀值在
2009技-07-038 T106B RF1106 度在20NTU以下,沉淀值在 1.12 1.19 99.25%
0.1%左右;产品调制的油
品常有“掉钙”现象) 0.05%以下;胶体稳定性好,
调制的油品没有“掉钙”现象。
产品颜色浅,低温放置不易结
晶;产品中游离二苯胺含量
2010技-07-0091及
T534 RF5057 游离二苯胺含量4%以下 1%以下;产品各种组分之间的 2.57 2.95 50.62%
2010技-07-125 比例具有差异,产品稳定,不
易变色、结晶
3-13
注1:型号1、性能1、均价1指公司使用石科院技术所生产的产品型号及其相关性能、销售均价;型号2、性能2、均价2指公司使用自有技术所生产的产品型号及其相关性能、销售均价(下同);
注2:报告期内,公司CD级系列柴油机油复合剂生产技术、齿轮油复合剂生产技术尚未使用;
注 3:公司引进石科院的分散剂系列产品生产技术,因使用石科院许可技术生产销售的相关产品与公司自主研发技术生产销售的相关产品不存在可比性,故未将该项技术所涉产品在上表进行对比分析。
注4:下述2018年度、2017年度,注释情况相同。
②2018年度情况
单位:万元/吨
代表性型号对比 代表性型号产品性能指标对比 代表性型号产品销售 型号1产品销售金额占
技术转让合同编号 均价对比 该合同项下产品总体销
型号1 型号2 性能1 性能2 均价1 均价2 售额比重
产品色度高于8.0;沉 产品色度低于 6.0;沉淀值低于
2007咨-7-026 T122 RF1122 淀值高于0.05%;游离 0.02%;游离烷基酚5%左右;胶 1.29 1.32 94.29%
烷基酚10%左右。 体稳定性及油溶性优异。
色度<0.5、浊度<1NTU、pH值、
2009技-07-037 T203 RF2203 色度<2, 浊度无要求 黏度等指标具有差异 1.22 1.29 66.44%
只适用于一类油;浊 产品的抗泡性强,产品在一、二、
2009技-07-038 T106B RF1106 度在 200NTU 以下, 三、四油中油溶性好;浊度在 1.05 1.16 100.00%
沉淀值在0.1%左右; 20NTU以下,沉淀值在0.05%以
3-14
产品调制的油品常有 下;胶体稳定性好,调制的油品
“掉钙”现象) 没有“掉钙”现象。
产品颜色浅,低温放置不易结晶;
2010技-07-0091及 游离二苯胺含量 4% 产品中游离二苯胺含量1%以下;
T534 RF5057 2.54 2.76 61.82%
2010技-07-125 以下 产品各种组分之间的比例具有差
异,产品稳定,不易变色、结晶
③2017年度情况
单位:万元/吨
代表性型号对比 代表性型号产品性能指标对比 代表性型号产品销售 型号1产品销售金额占
技术转让合同编号 均价对比 该合同项下产品总体销
型号1 型号2 性能1 性能2 均价1 均价2 售额比重
产品色度高于8.0;沉 产品色度低于 6.0;沉淀值低于
2007咨-7-026 T122 RF1122 淀值高于0.05%;游离 0.02%;游离烷基酚5%左右;胶 1.21 1.30 87.98%
烷基酚10%左右。 体稳定性及油溶性优异。
色度<0.5、浊度<1NTU、pH值、
2009技-07-037 T203 RF2203 色度<2, 浊度无要求 黏度等指标具有差异 1.09 1.22 67.85%
只适用于一类油;浊 产品的抗泡性强,产品在一、二、
度在200NTU 以下, 三、四油中油溶性好;浊度在
2009技-07-038 T106B RF1106 沉淀值在0.1%左右; 20NTU以下,沉淀值在0.05%以 1.02 1.10 100.00%
产品调制的油品常有 下;胶体稳定性好,调制的油品
“掉钙”现象) 没有“掉钙”现象。
3-15
代表性型号对比 代表性型号产品性能指标对比 代表性型号产品销售 型号1产品销售金额占
技术转让合同编号 均价对比 该合同项下产品总体销
型号1 型号2 性能1 性能2 均价1 均价2 售额比重
产品颜色浅,低温放置不易结晶;
2010技-07-0091及 游离二苯胺含量 4% 产品中游离二苯胺含量1%以下;
T534 RF5057 2.50 2.69 45.69%
2010技-07-125 以下 产品各种组分之间的比例具有差
异,产品稳定,不易变色、结晶
由上表所示,公司使用石科院技术生产的主要产品销售均价较类似产品销售均价低,与相关产品性能指标存在差异具有同向相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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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尚未使用CD级系列柴油机油复合剂生产技术、齿轮油复合剂生产技术进行产品生产的原因和合理性
1、自2013年起,公司开始通过自主研发调制生产复合剂,至2016年度公司复合剂产量已经达到约3,500吨。为了丰富公司复合剂产品系列,快速占领市场,公司在持续自主开发复合剂系列产品的同时,亦希望通过与其他单位进行合作的方式进一步促进公司复合剂系列产品的扩充,在此背景下,公司于2017年度与石科院合作,引进了其拥有的处于较低级别的 CD 级系列柴油机油复合剂生产技术、齿轮油复合剂生产技术。公司希望以低级别产品的生产技术为合作切入口,后续能够持续引进其更高级别的CH\CI\CK 等系列复合剂产品生产技术,但是在后续合作谈判过程中,因石科院对高级别的复合剂产品技术对外转让存在限制,因此,公司后续未能引进更高级别的复合剂产品生产技术。
CD级柴油机油复合剂是上世纪80、90年代的主流产品,进入2000年以后,复合剂产品经过CE级别的短暂过渡后,已持续升级到CH、CI以及CK级别,近几年国内市场主流产品级别为CH、CI级别,CD级别复合剂市场需求较小,基于经济效益考虑,公司报告期内未采用自石科院受让的该等技术生产CD级别产品。同时,公司报告期内持续加大复合剂产品的自主研发投入力度,持续加快使用公司自主研发技术生产的产品向更高级别迈进,目前,公司自主研发技术生产的柴油机油复合剂产品已通过了CH级别复合剂的台架试验,现在正在进行CI级别的台架试验认证等。
2、公司自石科院引进的齿轮油复合剂生产技术,由于其调配生产复合剂所需单剂需使用石科院推荐的产品,公司按该技术配方生产产品需要对外采购较多单剂,因此不利于公司对产品总体质量控制及成本把控,导致产品生产经济性较差;同时,受公司现有产能与生产场地的限制,公司未专门建设使用该等技术生产齿轮油复合剂的产品生产线。基于上述原因,公司尚未使用石科院引进的齿轮油复合剂生产技术进行相关产品的生产。
综上所述,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石科院引进的CD级系列柴油机油复合剂生产技术、齿轮油复合剂生产技术进行产品生产,具有客观原因和合理性。
(四)核查意见
本所律师查阅了发行人技术许可合同,查阅了相关产品的销售资料,比较分析了相关产品和公司自主研发技术生产的类似产品的销售均价,访谈了发行人技术负责人了解公司核心技术、公司产品生产技术与石科院生产技术的工艺路线及特点、产品性能等差异情况,查阅了公司涉及油品添加剂的专利证书、专利申请资料,实地走访了石科院等,访谈了发行人技术负责人了解CD级柴油机油复合剂生产技术和齿轮油复合剂生产技术的背景情况。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石科院授权技术不涉及发行人核心技术,发行人主要产品中应用的核心技术来自于自主研发;发行人与石科院签署的技术许可合同期限较长系由石科院根据其对外技术许可的惯例确定,有助于提高双方技术合作的稳定性,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使用石科院许可技术生产的产品和使用自主研发技术生产的产品在工艺路线及特点、性能指标、形成或涉及的具体产品、性价比等方面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发行人截至2019年末尚未使用石科院引进的CD级系列柴油机油复合剂生产技术、齿轮油复合剂生产技术进行产品生产,具有客观原因和合理性。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签字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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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王 凡 王长平
何诗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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