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支付现金购买成都星空野望科技有限公司
40.27%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依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中《关于支付现金购买成都星空野望科技有限公司40.27%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就该议案所涉及的事宜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本次交易方案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公司与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拟签订的相关交易协议均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达成,交易定价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和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的长期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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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空野望科技有限公司40.27%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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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签字)
马 桦 汪昌云 郑晓泉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年十一月六日(本页无正文,为尚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支付现金购买成都星空野望科技有限公司40.27%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马 桦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年十一月六日(本页无正文,为尚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支付现金购买成都星空野望科技有限公司40.27%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汪昌云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年十一月六日(本页无正文,为尚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支付现金购买成都星空野望科技有限公司40.27%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郑晓泉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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