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做出独立判断,现发表如下意见:
鉴于原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亚太”)业务量较大,及公司自身业务发展需要,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后续业务的稳定性,经与该所友好协商,决定不再续聘该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机构。。
经审查,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此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因此,我们同意变更立信中联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高海军 张彦博 杜加升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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