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北能
股票代码:000803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控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PO Box 1350, Clifton House, 75 Fort Street Grand Cayman,KY1-1108 ,Cayman Islands
通讯地址:香港湾仔港湾道18号中环广场67楼6706-07室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一致行动关系终止,导致持股比例变动
签署日期:2020年11月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清环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它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清环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目录........................................................................................................................2
第一节 释义..........................................................................................................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8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9
第七节 备查文件................................................................................................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1
附表: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2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信息披露义务人/北控清洁能源集团 指 北控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北清环能/公司/上市公司 指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南充国投 指 南充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北控光伏 指 北京北控光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北清 指 天津北清电力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天津富驿 指 天津富驿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富桦 指 天津富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富欢 指 天津富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北控禹阳 指 福州北控禹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禹泽基金 指 西藏禹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禹泽红牛壹号私
募股权投资基金
北控清洁能源集团下属企业 指 北控光伏、天津北清、天津富驿、天津富桦、
天津富欢、北控禹阳、禹泽基金
本报告书 指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控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P.O. Box 1350, Clifton House, 75 Fort Street, Grand CaymanKY1-1108, Cayman Islands
成立时间:2012年11月29日
董事会主席:胡晓勇
注册资本:500,000,000 HKD (已发行股本:63,525,397.057 HKD)
经营范围:投资、开发、建造、运营及管理光伏发电业务、风电业务及清洁供暖业务。
主要股东:Fast Top Investment Limited 持股 31.88%
通讯地址:香港湾仔港湾道18号中环广场67楼6706-07室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北控光伏、天津北清、天津富驿、天津富桦、天津富欢和北控禹阳、禹泽基金,均为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北控清洁能源集团控制的企业。
本次权益变动前,南充国投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企业北控禹阳、北控光伏、天津北清、天津富驿、天津富桦、天津富欢、禹泽基金互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票73,031,798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额的比重为38.2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2017年11月7日,北控清洁能源集团与南充国投签署了《上市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协议》,双方达成一致行动关系,期限自2017年11月7日至2020年11月6日止。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上市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签,双方一致行动关系于2020年11月6日终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减持北清环能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一致行动关系的形成
2017年11月7日,北控清洁能源集团与南充国投签署了《上市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协议》,双方达成一致行动关系,期限自2017年11月7日至2020年11月6日止。
(二)一致行动关系的终止
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上市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签,双方一致行动关系于2020年11月6日终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清环能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下属企业持有 57,523,343 股上市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30.10%,南充国投持有15,508,455股上市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8.12%,二者合计持有73,031,798股上市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38.22%。
本次权益变动后,北控清洁能源集团下属企业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仍为30,420,541股,保持不变;其控制的上市公司股权比例不再考虑一致行动人的影响,由38.22%变更为30.1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下属企业持有57,523,343股上市公司股票,其中27,102,802股为限售股、30,420,541股为无限售条件股,无被质押的情况。
北清环能拟收购北京新城热力有限公司 72.39%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信息披露义务人北控清洁能源集团下属企业北控禹阳、北控光伏、天津北清、天津富驿、天津富桦、天津富欢、禹泽基金及南充国投关于本次重组交易期间减持计划的承诺如下:
自北清环能首次披露本次重组预案之日起至实施完毕的期间内,本公司/本企业无任何减持北清环能股份的计划。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公司/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公司/本企业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给北清环能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出具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未有买卖北清环能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3、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1、置备地点:南充市顺庆区潆华南路一段九号仁和广场写字楼 1204 号;
2、联系电话:0817-2619999;
3、联系人:宋玉飞。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控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
2020年11月7日
附表: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四川省南充市
股票简称 *ST北能 股票代码 000803
POBox1350Clifton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House,75FortStreet
名称 北控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住址 GrandCayman,
KY1-1108Cayman
Islands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减少□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一致行动关系拟终止)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一致行动关系拟终止)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持股数量:57,523,343股 持股比例:30.10%(包含一致行动持股比
的股份数量及占 例)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变动数量:0股 变动比例:-8.12%
本次权益变动后,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下属企业直接持有57,523,343股上
信息披露义务人 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上市公司38.22%
拥有权益的股份 股权。上述一致行动关系终止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
数量及变动比例 数量仍为57,523,343股,保持不变;其控制的上市公司股权比例不再
考虑一致行动人的影响,由38.22%变更为30.10%。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12 是□ 否?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6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否?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 否□ 不适用?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 是 □ 否□ 不适用?
解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否□ 不适用?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控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
2020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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