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大爆破: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1-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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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聘请2020年审计机构事项进行初审,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核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
    
    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
    
    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综上,同意聘
    
    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
    
    事会2020年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邱冠周 吴宝林 谢 青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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