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中化国际”或“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先正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扬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39.88%股权,同时江苏扬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拟向先正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其直接持有的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6.17%股份,先正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支付前述交易对价(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前,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亦不涉及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因此,本次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不构成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之盖章页)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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