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31 转债代码:110070 转股代码:190070
股票简称:凌钢股份 转债简称:凌钢转债 转股简称:凌钢转股
编 号:临2020-096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关联担保情况及进展
2019年12月9日,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互相提供担保并签订〈相互担保协议〉的议案》(2019年12月25日,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凌钢集团”)签订了《相互担保协议》;2020年8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相互担保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2020年9月10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凌钢集团签订了《相互担保协议补充协议》;互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互保期限为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在协议约定的互保额度范围内签署具体担保协议书,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2020年11月5日,根据《相互担保协议》及《相互担保协议补充协议》约定,公司为控股股东凌钢集团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朝阳分行”)签订的期限为1年的7,000万元人民币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1010120200000932)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农业银行朝阳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110012020001745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凌钢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0亿元,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9.13亿元,分别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4.52%和50.50%。凌钢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0亿元,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0.42亿元。
二、被担保人(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辽宁省凌源市钢铁路3号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文广
注册资本:16亿元
成立日期:1998年7月1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3007017559320
经营范围:黑色金属及副产品冶炼、采选、加工、销售;机械加工;冶金项目的科研、设计、建筑安装、建设工程管理;发电;煤焦油、粗苯批发;冶金副产品、化工产品(不含监控、易制毒、危险化学品)销售;自产生铁、钢坯、钢材、焦化产品出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进口;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第三产业项目开发;建材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年9月30日 2019年12月31日
或2020年1-9月 或2019年度
资产总计 2,594,003.08 2,334,046.43
负债总计 1,767,052.17 1,560,898.83
其中:银行贷款合计 438,673.99 427,763.19
其中:流动负债合计 1,615,230.19 1,453,523.47
资产负债率(%) 68.12% 66.88%
所有者权益合计 826,950.91 773,147.61
营业收入 1,424,418.76 2,058,146.63
利润总额 74,496.00 81,477.24
净利润 56,805.61 59,620.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4,857.79 212,584.95
2019年财务数据已经朝阳龙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2020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关系和被担保方股权结构图
1、关联关系
凌钢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957,960,606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34.5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一)条规定,凌钢集团与本公司之间构成关联关系。
2、股权结构图
朝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人: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保证人: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行
4、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本金数额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本金数额(币种及大写金额)为人民币柒仟万元整。
第二条 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第三条 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项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 保证期间
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2、商业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二年。
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二年。
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6亿元,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9.34亿元,分别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72.27%和50.77%。其中对控股股东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0亿元,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9.13亿元,分别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64.52%和50.50%;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亿元,累计担保余额
为人民币0.21亿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5.16%和0.27%。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亿元,占公司2019
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58%,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
元。
凌钢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0亿元,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0.42亿元。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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