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0-036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深圳市光启松禾超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光启松禾”)持有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3,658,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6%;深圳市松禾创新一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松禾一号”)持有公司股份2,118,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9%;深圳市松禾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松禾成长”)投持有公司股份1,019,2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0%;深圳市松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禾创业”)持有公司股份516,3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6%;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312,1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92%。光启松禾、松禾一号、松禾成长、松禾创业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上述股份均为公司IPO前取得股份,该部分股份于2020年11月2日起解禁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光启松禾、松禾一号、松禾成长、松禾创业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拟合计不超过2,771,056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923,685股,减持比例不超过1%,减持期间2020年11月27日至2021年2月26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1,847,371股,减持比例不超过2%,减持期间2020年11月11日至2021年2月10日。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收到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光启松禾、松禾一号、松禾成长、松禾创业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光启松禾、松禾
一号、松禾成 5%以上非第 7,312,148 7.92% IPO 前 取 得 :
长、松禾创业 一大股东 7,312,148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 光启松禾、 7,312,148 7.92% 松禾资本是光启松禾与松禾成长的
一 松禾一号、 基金管理人,松禾资本的执行事务
组 松禾成长、 合伙人为罗飞,罗飞同时担任松禾
松禾创业 创业的董事、总经理,而松禾创业
间接持有松禾一号的股份。由此,
四者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合计 7,312,148 7.92% —
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 计划减 计划 竞价交易减 减持合 拟减持 拟减
称 持数量 减持 减持方式 持期间 理价格 股份来 持原
(股) 比例 区间 源 因
光启松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 2020/11/27 按市场 IPO前 经营
禾、松禾 2,771,05 过: 持,不超过: ~ 价格 取得 发展
一号、松 6股 3% 923,685股 2021/2/26 需要
禾成长、 大宗交易减
松禾创 持,不超过:
业 1,847,371股
注:1、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即减持期间2020年11月27日至2021年2月26日,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即减持期间2020年11月11日至2021年2月10日,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3、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1)光启松禾承诺:
1)在限售期结束后两年内,本单位第一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单位持有公司首发前股份数量的50%,第二年累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单位持有公司首发前股份数量的100%。
2)如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并将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2)张云鹏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除上述承诺外,本人在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地履行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其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并将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3)光启松禾、松禾一号、松禾成长、松禾创业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建议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并将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光启松禾、松禾一号、松禾成长、松禾创业与张云鹏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光启松禾、松禾一号、松禾成长、松禾创业将根据市场具体情形实施上述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股东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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