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0-068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业绩补偿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集团”)根据《2019年度盈利补偿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以现金方式支付的部分2019年度业绩补偿款,金额为12,381,100.00元,且远大集团以资产方式支付的4处房产过户手续均已办理(其中2处房产已取得契证,1处房产已取得房产证,1处房产正在办理中)。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绩补偿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朝阳远大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支付方式收购沈阳远大科技电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电工”)持有的沈阳远大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新能源”)100%股权,收购价款为6,649.07万元。公司与科技电工签订《盈利补偿协议书》,科技电工承诺:沈阳新能源在盈利补偿期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300.00万元、1,500.00万元、1,800.00万元。若沈阳新能源在承诺期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相应年度的预测净利润,科技电工向公司进行补偿。
根据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沈阳远大新能源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CAC审字[2020]0752号),沈阳新能源2019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12,725,676.89元,低于业绩承诺净利润1,500.00万元,未完成2019年度业绩承诺。根据《盈利补偿协议书》约定测算,科技电工以现金方式支付公司2019年度业绩补偿款金额为38,925,736.59元。
公司于2020年5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全资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主体及方式暨签订<2019年度盈利补偿补充协议>的议案》,并提交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与科技电工及远大集团签订了《2019年度盈利补偿补充协议》,协议约定沈阳新能源2019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主体由科技电工变更为远大集团,补偿方式由现金变更为资产及现金相结合。具体补偿方式如下:
资产方式为:涉及补偿的资产为远大集团拥有的4处房产转让给公司,根据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辽宁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行为涉及的4处房产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众华评报字
(2020)第82号,4处房产评估价格为17,039,100.00元。4处房产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产权证号 地理位置 面积 价值(元)
(㎡)
1 辽2018沈阳市不动产权 铁西区兴工北街47号(1门) 318.32 7,098,500.00
第0289978号
2 辽2018沈阳市不动产权 铁西区兴工北街47号(5门) 312.89 6,977,400.00
第0259964号
3 沈房权证中心字第 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 170.14 1,054,900.00
N060134706号
4 辽2017沈阳市不动产权 大东区沈铁路37-4号(8门) 176.69 1,908,300.00
第0200446号
合计 17,039,100.00
现金方式为:剩余的2019年度业绩补偿款21,886,636.59元,远大集团以现金方式支付。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业绩补偿进展情况
1、资产方式的业绩补偿进展
截止本公告日,远大集团转让公司的4处房产,其中2处房产已取得契证,1处房产已取得房产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产权证号 地理位置 面积 价值(元) 办理进展
(㎡)
1 辽2018沈阳市不动 铁西区兴工北街 318.32 7,098,500.00 已取得房产证
产权第0289978号 47号(1门)
2 沈房权证中心字第 和平区青年大街 170.14 1,054,900.00 已取得契证
N060134706号 386号
3 辽2017沈阳市不动 大东区沈铁路 176.69 1,908,300.00 已取得契证
产权第0200446号 37-4号(8门)
4 辽2018沈阳市不动 铁西区兴工北街 312.89 6,977,400.00 正在办理中
产权第0259964号 47号(5门)
2、现金方式的业绩补偿进展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收到远大集团支付的2019年度业绩补偿款金额为12,381,100.00元,剩余未支付的业绩补偿款金额为9,505,536.59元。
上述未完成过户手续的3处房产及剩余未支付的业绩补偿款,根据补充协议不得晚于2020年12月31日办理完成过户手续及支付。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及时督促远大集团履行补偿义务,并根据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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