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大港: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1-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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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ST大港 公告编号:2020-055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
    
    的进展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镇江艾柯赛尔投资管理合伙(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王刚(持有本公司股份47,918,48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8.26%)的一致行动人镇江艾柯赛尔投资管理合伙(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艾柯赛尔”)计划在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304,21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22%)。
    
    近日,公司收到艾柯赛尔的《关于减持股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本次减持计划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2020年11月4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过半,艾柯赛尔未减持本公司股份。
    
    上述减持股份来源:艾柯赛尔作为公司2016年度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而获得的股份。
    
    2015年12月15日王刚先生及一致行动人艾柯赛尔作为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至2020年11月4日,王刚先生及一致行动人艾柯赛尔累计减持638.03万股,减持比例为1.10%。
    
    2、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791.8484       8.26  4,791.8484       8.26
      王刚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97.9621       2.07  1,197.9621       2.07
                  有限售条件股份  3,593.8863       6.19  3,593.8863       6.19
            合计持有股份            130.4214       0.22    130.4214       0.22
      艾柯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0.4214       0.22    130.4214       0.22
      赛尔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本次减持计划不涉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刚先生,截至2020年11月4日,王刚及一致行动人艾柯赛尔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922.269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48%,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328.3835万股,有限售条件股份3,593.8863万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艾柯赛尔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督促上述股东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股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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