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0-156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能科技”或“公司”)拟以募集资金
20,237.8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
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60号)核准,公司向秦庆平先生非公开发行
131,406,044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7.6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999,999,994.84元,减除发行费用6,471,378.71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993,528,616.13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10月30日到位,已经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465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青岛西海岸金能投资有限公司、全
资孙公司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能化学”)已开设了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
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2×45万吨/年高性能聚丙烯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2×45万吨/年高性能聚丙烯项目 398,659.56 100,000.00
合计 398,659.56 100,000.00
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投资总额部分将由公
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
据实际情况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20年4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具体使用方案。自2020年4月17日至2020年10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0,237.8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 自筹资金预先 募集资金置换
金投资额 投入金额 金额
1 2×45万吨/年高性能聚丙烯项目 100,000.00 20,237.81 20,237.81
合计 100,000.00 20,237.81 20,237.81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0年10月15日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关于金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10016号)。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11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237.8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
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已履行了本次置换事项相应的决
策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237.81万元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并按计划达到预期收益,公
司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公司预先以
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股东的整
体利益。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与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237.81万元置换前期已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
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10016号),认为:金能科技公
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
实反映了金能科技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距募集资金到账时
间未超过六个月,且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意见,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金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10016
号),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
2、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为了保
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推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后的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金能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20,237.81万元置换预先投
入自筹资金的事项。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3日
? 报备文件
1、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10016号)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