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拟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可以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业务的要求,我们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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