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临2020–099
债券代码:143546 债券简称:18福日01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转让“双丰仓库”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拟以不低于福州市台江区双杭街道双丰村金鱼池恒升大厦房地产(以下简称双丰仓库)截止2020年8月31日经福建省国资委备案的评估价值7,507.00万元人民币为依据,采取公开方式在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进行挂牌转让。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双丰仓库所有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对外转让资产情况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根据福建省国资委抽签结果,公司委托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对双丰仓库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经福建省国资委备案确认,双丰仓库截止2020年8月31日账面值为317.30万元人民币(以下“万元”均指人民币),评估值为7,507.00万元,增值率为2,265.90%。
公司拟以不低于经福建省国资委备案的截止2020年8月31日双丰仓库评估价值为依据,采取公开方式在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进行挂牌转让。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双丰仓库所有权。
(二)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
2020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转让“双丰仓库”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位于福州市台江区双杭街道(原洋中街道)双丰村金鱼池恒升大厦,建筑面积为8,690.2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3,793.9 ㎡,证载土地用途为仓储用地,证载房屋用途为仓库。权属概况如下:
1.《房屋所有权证》编号:榕房权证R字第0015798号。房屋所有权人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产别 其他房产
房屋坐落 台江区双杭街道(原洋中街道)双丰村金鱼池
房屋状况 幢号 房号 结构 房屋总层数 建筑面积(㎡) 设计用途
1#楼 整座 钢混 6 8690.26 仓库
2.《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闽国用(1999)字第050号。土地使用权人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坐落 福州市台江区双丰村市一医院北侧
地号 01/002/0003 图号 2640
用途 仓储 土地使用权类型 出让
终止日期 2042年3月11日 使用权面积(㎡) 3793.90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以2020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公开转让资产涉及的恒升大厦房地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闽中兴评字<2020>第NY20012号),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报告的最终结果。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8月31日,福州市台江区双杭街道(原洋中街道)双丰村金鱼池恒升大厦账面值为317.30万元,在满足本资产评估报告成立的全部评估假设和前提条件下,经评定、估算确定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
7,507.00万元,增值7,189.70万元,增值率2,265.90%。
(三)评估合理性分析
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客观,独立、公正、科学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定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和成本法对资产进行了评估,采用的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适应,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及评估资产状况有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评估机构选用的参数数据、资料可靠、评估价值公允、准确。
本次评估的房地产法定用途为工业房地产,产权持有人取得评估对象时间较早,账面价值较低,而近年来,由于周边环境已发生巨大变化,该房产目前已改造成商业用房使用,租金收益价值已大幅提升,造成评估增值。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公司改善资产结构,集中资源专注于手机通讯及LED光电等主营业务的发展,持续提升公司核心产业的竞争力和市场地位。
(二)本次交易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有利于公司做大做强手机通讯及LED光电等核心业务。
(三)本次交易标的的账面值为317.30万元,评估值为7,507.00万元,挂牌转让的价格为不低于经福建省国资委备案的评估价值。本次股权转让预计可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约为4,500万元(具体投资收益须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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