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弘电子: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1-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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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0-004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0年10月26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所有参会人员。会议由董事长陈定红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拟使用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共计不超过人民币54,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澳弘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澳弘电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澳弘电子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董事会秘书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及《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特修订了《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实现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据《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修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本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保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常
    
    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
    
    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健全和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示范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特修订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股东大会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修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修订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的作出合法、合理、科学、高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修订了《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0年11月18日在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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