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接受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柳钢股份”或“上市公司”)委托,担任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参
股公司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经核查,柳钢股份股票于2020年8月15日首次公开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
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披露前20个交易日期间上市公司(601003.SH)
股价涨跌幅情况、同期上证综指(000001.SH)及 Wind 钢铁指数(882417.WI)
涨跌幅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 上证综指 Wind钢铁指数
日期 (601003.SH) (000001.SH)收 (882417.WI)收
收盘价 盘 盘
披露前第21个交易日 4.76 3214.13 1974.94
(2020年7月17日)
披露前第1个交易日 4.84 3360.10 2055.52
(2020年8月14日)
涨跌幅 1.68% 4.54% 4.08%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涨 -2.86%
跌幅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 -2.40%
响后涨跌幅
上市公司股价在上述期间内上涨1.68%,剔除同期上证综指和Wind钢铁指
数变动的影响,波动幅度分别为-2.86%和-2.40%,上市公司股价在首次公开披露
本次交易信息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规定
的累计涨跌幅相关标准。
综上所述,在分别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
票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股票价格
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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