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2 证券简称:雷迪克 公告编号:2020-102
债券代码:123045 债券简称:雷迪转债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仁荣先生
4、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1月2日(星期一)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至2020年11月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春潮路89号公司会议室。
8、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2人,代表股份57,622,2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1.409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57,621,1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1.4083%;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6人,代表股份623,4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64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622,3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63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621,1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2,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36%;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621,1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2,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36%;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发行方式与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621,1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2,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36%;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认购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621,1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2,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36%;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621,1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2,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36%;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五)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621,1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2,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36%;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六)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621,1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2,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36%;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七)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621,1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2,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36%;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八)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621,1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2,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36%;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九)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621,1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2,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36%;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621,1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2,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36%;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3、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621,1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2,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36%;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4、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621,1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2,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36%;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5、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621,1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2,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36%;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6、审议《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621,1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2,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36%;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7、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621,1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2,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36%;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8、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621,1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2,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36%;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9、审议《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621,1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2,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36%;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10、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621,1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2,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36%;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并发表如下结论意见:
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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