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美医疗: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1-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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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奥议美(临医时疗会议用)品通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与持股5%以上及董监高就民生奥美大健康产业基金(枝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的意见
    
    我们认为:鉴于本次交易相关的合伙企业份额并未实缴,因此本次交易不存在实际资金流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我们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的事项。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莉萍、陈仕国、蔡元庆、赵剑华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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