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20-128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因对少数股权购买时点判断有误,导致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的交易性金融负债、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少数股东权益等科目以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长期股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存在差错。
2、公司已披露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等财务数据无需进行调整。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经公司自查,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中部分财务数据存在差错。公司于2020年11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更正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现对本次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补充更正事项做如下说明:
一、公司董事会对补充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经公司事后审查发现,由于财务人员对少数股权购买时点判断有误,误将原应在2020年10月上旬作为购买日时点的深圳市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49.00%的少数股权以2020年9月30日作为购买时点进行会计处理,从而导致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的交易性金融负债、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少数股东权益等科目以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长期股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存在差错。公司已披露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等财务数据无需进行调整。
二、补充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及补充更正后的财务指标情况(黑色加粗字体为更正项)
1、“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更正前: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末 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2,493,737,080.56 2,219,074,003.49 2,219,074,003.49 12.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661,647,757.00 828,703,863.86 828,703,863.86 -20.16%
产(元)
更正后: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末 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2,493,737,080.56 2,219,074,003.49 2,219,074,003.49 12.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949,983,277.43 828,703,863.86 828,703,863.86 14.63%
产(元)
2、“第三节重要事项,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更正前:(一)资产负债表重大变动原因
序号 项 目 期末余额(万元) 期初余额(万元)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1 货币资金 28,392.08 69,694.13 -59.26% 主要系本期生产经营投入资金较
多所致
2 应收账款 132,926.56 88,609.87 50.01% 主要系深圳兆能业绩增加且生产
规模扩大所致
3 应收款项融资 11,151.57 1,393.67 700.16% 主要系深圳兆能业绩增长,收到较
多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4 存货 18,407.24 11,511.06 59.91% 主要系深圳兆能公司订单量增长,
扩大生产规模所致
5 短期借款 78,071.43 54,998.19 41.95% 系本期新增较多银行借款所致
6 交易性金融负债 37,045.00 1,765.00 1998.87% 主要系本期收购深圳兆能公司少
数股权款尚未支付所致
7 其他应付款 10,416.32 23,705.91 -56.06% 主要系本期归还了较多往来款所
致
8 资本公积 932.21 23,306.49 -96.00% 系本期收购兆能公司少数股权溢
价冲回资本公积所致
9 减:库存股 516.33 942.46 -45.22% 系本期限制性股票达到解锁条件
解锁所致
系本期收购兆能少数股权溢价资
10 盈余公积 0.00 480.07 -100.00% 本公积不足冲减,冲回留存收益所
致
11 少数股东权益 5,637.65 10,570.80 -46.67% 系本期收购兆能少数股权所致
更正后(删除第6、8、10、11条事项):(一)资产负债表重大变动原因
序号 项 目 期末余额(万元) 期初余额(万元)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1 货币资金 28,392.08 69,694.13 -59.26% 主要系本期生产经营投入资金较
多所致
2 应收账款 132,926.56 88,609.87 50.01% 主要系深圳兆能业绩增加且生产
规模扩大所致
3 应收款项融资 11,151.57 1,393.67 700.16% 主要系深圳兆能业绩增长,收到较
多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4 存货 18,407.24 11,511.06 59.91% 主要系深圳兆能公司订单量增长,
扩大生产规模所致
5 短期借款 78,071.43 54,998.19 41.95% 系本期新增较多银行借款所致
6 其他应付款 10,416.32 23,705.91 -56.06% 主要系本期归还较多往来款所致
7 减:库存股 516.33 942.46 -45.22% 系本期限制性股票达到解锁条件
解锁所致
3、本次补充更正事项将对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产生影响,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涉及的各科目更正前后对比如下,公司原披露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第四节财务报表,一、财务报表,1、合并资产负债表;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相应数据需进行同步更正。
项目 更正前 更正后 更正前后差异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0年9月30日 2020年9月30日
交易性金融负债 370,450,000.00 17,650,000.00 -352,80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1,701,710,282.31 1,348,910,282.31 -352,800,000.00
负债合计 1,775,712,798.01 1,422,912,798.01 -352,800,000.00
资本公积 9,322,075.11 233,251,711.76 223,929,636.65
盈余公积 0.00 4,800,678.41 4,800,678.41
未分配利润 523,292,129.04 582,897,334.41 59,605,205.3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661,647,757.00 949,983,277.43 288,335,520.43
少数股东权益 56,376,525.55 120,841,005.12 64,464,479.57
所有者权益合计 718,024,282.55 1,070,824,282.55 352,800,000.00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0年9月30日 2020年9月30日 更正前后差异长期股权投资 566,353,976.67 213,553,976.67 -352,80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674,540,597.86 321,740,597.86 -352,800,000.00
资产总计 1,575,358,757.08 1,222,558,757.08 -352,8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370,450,000.00 17,650,000.00 -352,80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1,133,589,799.92 780,789,799.92 -352,800,000.00
负债合计 1,183,135,456.76 830,335,456.76 -352,800,000.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575,358,757.08 1,222,558,757.08 -352,800,000.00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将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补充更正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补充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意本次补充更正事项。由于上述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对财务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培训,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补充更正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补充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意本次补充更正事项,同时要求公司进一步加强日常财务监管,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补充更正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补充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补充更正事项,同时提醒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进一步加强财务知识的培训与学习,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