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治信息: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1-0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事项,在审阅有关文件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充更正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补充更正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补充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意本次补充更正事项,同时要求公司进一步加强日常财务监管,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独立董事:陈连勇 张轶男 冯雁
    
    2020年11月1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平治信息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