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经审阅顾祥悦先生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等情况,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我们认为上述人员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本次提名及聘用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二、《关于增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增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涟水吉缘贸易有限公司(提名时实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3.24%)提名张卫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控股股东今世缘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时实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44.72%)提名顾祥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的提名进行了审查,认为本次提名程序规范,符合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我们认为:本次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提名程序规范,符合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上述两位被提名候选人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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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 铁 姜 涟 罗时龙
202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