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ST猛狮 公告编号:2020-147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少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赖其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赖其聪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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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6,551,108,603.60 7,695,948,173.98 7,695,948,173.98 -14.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631,104,495.19 80,422,425.56 80,422,425.56 -884.74%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
上年同期 比上年同 上年同期 期末比上年
本报告期 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同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357,516,511.84 304,745,678.65 304,745,678.65 17.32% 795,480,139.63 838,723,044.84 838,723,044.84 -5.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58,567,412.91 -295,386,076.13 -296,687,012.69 12.85% -710,675,073.90 -724,565,841.89 -728,468,651.57 2.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224,604,097.13 -186,743,062.29 -188,043,998.85 -19.44% -569,631,226.36 -475,607,939.86 -479,510,749.54 -18.79%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2,875,066.76 201,989,741.15 201,989,741.15 -78.77% 264,427,349.91 357,816,879.09 357,816,879.09 -26.1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557 -0.5206 -0.5229 12.85% -1.2526 -1.2771 -1.2839 2.4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557 -0.5206 -0.5229 12.85% -1.2526 -1.2771 -1.2839 2.4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6.46% -17.18% -17.33% 63.79% -253.02% -166.72% -166.87% -8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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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遂宁宏成电源科技有限公司自查发现,2017年财务人员将分批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和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机器设备等从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时,仅将汇总数据录入了总账模块,后未及时在财务系统固定资产模块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在离职交接时也未就该部分工作向继任财务人员交接,导致后期漏提折旧。经过测算,遂宁宏成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1-9月需要分别补提折旧4,326,730.25元、5,003,523.94元和 3,902,809.68元。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将分别减少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1-9月净利润4,326,730.25元、5,003,523.94元和3,902,809.68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9,135,445.0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 10,766,533.25
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债务重组损益 3,052,522.31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
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 19,356.38
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62,434,353.46 主要为违约金、罚息等
减:所得税影响额 1,018,536.3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564,814.75
合计 -141,043,847.54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9,748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 境内非国有法人 21.78% 123,564,232 质押 123,085,285
电池有限公司 冻结 123,564,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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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前海易德资本优 质押 43,277,000
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7.63% 43,312,000
企业(有限合伙) 冻结 43,312,000
质押 41,673,935
陈乐伍 境内自然人 7.45% 42,270,900 31,703,175
冻结 42,270,900
上海青尚股权投资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4.03% 22,874,571 22,874,571 质押 22,874,571
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凭德投资管理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3.86% 21,927,430
限公司
质押 20,727,418
屠方魁 境内自然人 3.65% 20,727,518 20,727,518
冻结 4,714,900
陈爱素 境内自然人 3.41% 19,325,657 19,325,657 质押 19,325,657
深圳鼎江金控资本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3.02% 17,155,927 冻结 17,155,927
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平湖金控资本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3.02% 17,155,927 冻结 17,155,927
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易德顺升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1.82% 10,320,050 质押 9,779,350
(有限合伙)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 123,564,232 人民币普通股 123,564,232
深圳前海易德资本优势股权投资基金合 43,312,000 人民币普通股 43,312,000
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凭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1,927,430 人民币普通股 21,927,430
深圳鼎江金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7,155,927 人民币普通股 17,155,927
深圳平湖金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7,155,927 人民币普通股 17,155,927
陈乐伍 10,567,725 人民币普通股 10,567,725
深圳前海易德顺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10,320,050 人民币普通股 10,320,050
业(有限合伙)
宁波致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445,500 人民币普通股 6,445,500
杨玉如 4,388,050 人民币普通股 4,388,050
刘小芝 4,227,441 人民币普通股 4,227,441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股东中:
1、陈再喜和陈银卿分别持有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 60.86%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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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4%的股权,陈再喜和陈银卿为夫妻关系,陈再喜与陈乐伍为父子关系,
且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前海易德资本优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与陈再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易德优势作为公司股东期
间,易德优势作为陈再喜的一致行动人,将与陈再喜保持一致行动。
2、屠方魁与陈爱素为夫妻关系。
3、2019年11月12日,杭州凭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宁波致云股权投资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双方同意对猛狮科技日常生产经
营及其他重大事宜决策等方面保持一致行动,《一致行动协议》的有效期为2
年,自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杭州凭德与宁波致云在本次权益变动中属于一
致行动人。
4、深圳鼎江金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平湖金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均为常州燕湖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鼎江金控及平湖金控互
为一致行动人。
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
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 无
(如有)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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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2020年09月30日较2019年末减少8,027.17万元,下降了53.22%,主要是偿还了部分融资负债。
2、交易性金融资产2020年09月30日较2019年末减少365.00万元,下降了87.95%,主要是根据保证金管理的需要,对部分以保证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进行了赎回。
3、合同资产2020年09月30日较2019年末增加910.90万元,主要是根据新收入准则核算的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不包含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因素的权利),如质保金等。2019年度,此类权利核算在应收账款中。
4、长期应收款2020年09月30日较2019年末减少2,742.54万元,下降了59.39%,主要是子公司湖北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因被法院强行破产清算,失去控制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导致,其长期应收款核算融资租赁保证金。
5、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2020年09月30日较2019年末减少314.47万元,下降了58.50%,主要是信托业保障基金随着债务的清偿而收回。
6、在建工程2020年09月30日较2019年末减少68,666.99万元,下降了49.73%,主要是子公司湖北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因被法院强行破产清算,失去控制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导致。
7、应付票据2020年09月30日较2019年末减少2,040.63万元,下降了63.48%,主要是应付票据到期结算导致。
8、合同负债2020年09月30日较2019年末增加24,082.99万元,主要是根据新收入准则核算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已经收到的合同对价或已经取得的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金额,此对价不含增值税。2019年度,因转让商品收到的预收款反映在预收款项中。
9、应付利息2020年09月30日较2019年末增加11,405.84万元,上升了74.11%,主要是2019年四季度债务重组后,部分经营性负债转化为融资性负债,导致需要偿付的利息增加。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20年09月30日较2019年末减少26,693.11万元,下降了31.13%,主要是子公司湖北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因被法院强行破产清算,失去控制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导致。其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应付融资租赁款。
11、其他流动负债2020年09月30日较2019年末增加1,444.60万元,上升了37.46%,主要是根据新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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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则,将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已经收到的合同对价中增值税部分,核算至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并重分
类至其他流动负债。
12、2020年前三季度税金及附加共计165.66万元,同比下降了65.86%,主要是税金及附加中铅电池的消费税占据大部分,而铅电池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对应的消费税减少所致。
13、2020年前三季度销售费用共计4,915.98万元,同比下降了36.25%,主要是公司营收规模下降,精简相关机构并压缩费用支出。此外,新收入准则实行后,运输费用会计处理发生变化,即从销售费用核算至合同履约成本并随已确认的销售收入结转为营业成本。
14、2020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共计2,314.75万元,同比下降了57.37%,主要是受资金面紧张影响,公司研发投入持续减少。
15、2020年前三季度其他收益共计1,334.34万元,同比增加了51.43%,主要是增值税加计扣除取得的收益,以及根据新债务重组准则,将取得的债务重组收益核算至其他收益。
16、2020年前三季度投资收益共计892.88万元,同比增加了277.34%,主要是子公司湖北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因被法院强行破产清算,失去控制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由于已确认超额亏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后超额亏损转化为投资收益。
17、2020年前三季度信用减值损失共计8,554.98万元,同比增加了1,402.87%,主要是部分金额较大的应收款项账龄增加,导致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增加,而去年同期收款质量较高、回款较多,转回了相应的信用减值准备。
18、2020年前三季度未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而2019年同期冲回资产减值损失261.88万元,主要是公司经与部分供应商友好协商进行了存货退回处理,转回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所致。
19、2020年前三季度营业外支出共计16,316.81万元,同比下降了41.74%,主要是公司2019年四季度进行债务重组,负债结构得到优化,逾期债务大幅减少,因此计提的罚息、违约金等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
20、2020年前三季度所得税费用共计369.92万元,同比增加了119.94%,主要是子公司郑州达喀尔同比盈利大幅增加,且亏损公司未计提递延所得税导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18年9月12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拟向中建材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行股份购买其拥有的从事绿色能源科技产品的应用研究与生产以及光伏发电站运营维护等相关业务公司的股权及与之相关的全部权益。
公司于2019年1月9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增加标的资产的公告》,经过进一步商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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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公司拟增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2019年1月8日,公司与中建材浚鑫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
《资产购买框架协议》,公司拟通过向浚鑫科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拥有的从事光伏发电等
相关业务公司的股权及与之相关的全部权益。
经公司与各相关方商议,各相关方一致同意,在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各相关方将结合届时的实际情况再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标的资产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同时,因标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因此本次交易还需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审批、备案等程序。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的议案。
公司已于2020年6月20日披露了2019年年度报告,经各方友好协商,已达成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意向,但考虑到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目前推进本次交易可能会遇到困难,各方一致同意,待公司净资产为正值,将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标的资产在完成审计、资产评估等必要程序后,各方还需友好协商并就本次交易签署正式交易协议,交易事项需由相关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内部制度文件的规定履行决策、审批等程序。
股东股份增持
公司于2019年11月27日收到杭州凭德的《告知声明函》,为了充分落实杭州凭德股东分别于2019年8月28日、2019年9月29日、2019年11月11日与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相关内容实施,协助公司纾困重组且有效的促进公司良性发展,杭州凭德及其战略关联一致行动方宁波致云自2019年11月14日至2019年11月27日从二级市场累计增持上市公司股票超过2,100万股,同时承诺在未来三个月内继续增持公司股票不低于1,000万股,且成为公司不低于5.00%的重要股东,更加有效的落实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条款的实施,全力纾困的同时促进公司积极良性发展。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8,371,6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公司分别于2020年2月27日、2020年3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延长增持公司股票承诺实施期限的议案》。受突发疫情影响导致的春节假期延长、企业延期复工及业绩预告窗口期等因素的影响,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原定的增持承诺无法按期完成。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及长远投资价值的认可,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拟继续增持公司股票并将原增持承诺期限延长至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公司于2020年8月5日发布了《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承诺的进展公告》,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原承诺期限已于2020年8月4日到期,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及长远投资价值的认可,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将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股东股份减持
公司分别于2020年5月27日、2020年9月4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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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及存在继续被动减持风险的公告》,华创证券对沪美公
司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处置,自2019年12月25日至2020年9月2日期间累计减持11,384,868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2.0066%。
聘任高管
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林德贵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樊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聘任林德贵先生、樊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其他事项
1、公司于2020年7月2日发布了《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司与国网新疆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充分发挥合作双方的优势和特色,共同推进双方事业发展,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价值共享、持续成长”。
2、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26日、2020年10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参股公司杭州捷能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杭州捷能科技有限公司、夏军、深圳市前海瑞宏贰号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签署《杭州捷能科技有限公司融资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将杭州捷能在《融资合作协议》项下的业绩承诺期限由2017年至2019年变更为2020年至2022年。
3、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发布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可能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连续两个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自2019年5月6日开市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0)020135 号),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1,753,355.54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0,422,425.56元。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期末净资产均为正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提交的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已经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公司股票自2020年11月2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但受制于资金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未实现盈利。截至2020年6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71,273,101.48元,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证券简称由“*ST猛狮”变更为“ST猛狮”,公司股票的日涨跌幅度限制仍为5%,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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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2018年09月12日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登载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增加标的资产的公告》登载于
重大资产重组 2019年01月09日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020年10月21日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登载于《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9年11月28日 《关于收到股东<告知声明函>的公告》登载于《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0年02月27日 《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登载于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股东股份增持 《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承诺履行进展暨延长实施期限的公
2020年02月28日 告》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020年08月05日 《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承诺的进展公告》登载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登载
2020年05月27日 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股东股份减持
《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及存在继续被
2020年09月04日 动减持风险的公告》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聘任高管 2020年07月14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登载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020年07月02日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登载于《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变更参股公司杭州捷能科技有 2020年08月27日 《关于变更参股公司业绩承诺期限的公告》登载于《证券时报》
限公司业绩承诺期限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可能被实行其他风险
2020年09月15日 警示的公告》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 (www.cninfo.com.cn)
示及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
2020年10月30日 告》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
情况
股改承诺
一:业绩承诺:承诺方承诺酒泉润科新能源有限公司2016年、2017年和2018
年的主营业务(电力电子产品及服务)的税后净利润将分别不低于1,000万元、
2,000万元和3,500万元。二、业绩承诺补偿安排:三年内(含三年)如果累
积完成6,500万元税后净利润,视同完成业绩承诺。该净利润指合并报表中扣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 杜方勇、 Juan 业绩承诺及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净利润。若酒泉润科新能源有限 2016年02 2018年12 尚未
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Fraga、DavidUgena、 补偿安排 公司每年实现的税后净利润低于承诺数,每减少300万元净利润,承诺方补 月03日 月31日 履行
Jose ManuelTena 偿所持酒泉润科新能源有限公司1%的股权给公司及杨继华。公司、杨继华按
持股比例分权。当年实现利润低于70%,杜方勇个人工资下降30%。若酒泉
润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在承诺期内,税后净利润超过承诺金额,则超过承诺金
额部分的30%由酒泉润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支付予承诺方及酒泉润科新能源有
限公司管理团队,作为对承诺方及管理团队的奖励。
一、业绩承诺:华力特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
不低于6,000万元、7,800万元和10,140万元。若2015年本次交易未能完成,
则业绩补偿责任人承诺华力特2018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13,182万元。若
屠方魁、陈爱素、张 本次交易未能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实施完毕,则上述盈利补偿期限将相应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成华、金穗投资,以 业绩承诺及 顺延。华力特净利润以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 2015年03 2018年12 尚未
及蔡献军、陈鹏 补偿安排 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净利润为准。二、业 月02日 月31日 履行
绩承诺补偿安排:如在承诺期内,华力特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低
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业绩补偿责任人应向上市公司支付补
偿。当年的补偿金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当年度应补偿金额=(截至当年度期
末华力特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年度期末华力特累计实现净利润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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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期内各年度华力特承诺净利润之和×本次交易的总对价-已补偿金额各
业绩补偿责任人根据各自承担补偿责任。屠方魁、陈爱素、金穗投资之间对
业绩补偿相互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他业绩补偿责任人之间及其与屠方魁、
陈爱素、金穗投资之间对业绩补偿责任均互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蔡献军、
陈鹏当年度需向上市公司支付补偿的,则以现金补偿。蔡献军、陈鹏向上市
公司支付的现金补偿总额不超过其分别间接持有的华力特股权在本次交易中
的作价。如屠方魁、陈爱素、张成华、金穗投资当年度需向上市公司支付补
偿的,则先以其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进行补偿,不足的部分以
现金补偿。若上市公司在承诺年度内实施现金分配,业绩补偿责任人对应当
年度补偿股份所获得的现金分配部分随补偿股份一并返还给上市公司。上市
公司应在当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在指定媒体披露后的3个工作日内,召开
董事会按照本协议确定的方法计算屠方魁、陈爱素、张成华、金穗投资该承
诺年度需补偿金额及股份数,补偿的股份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由上市
公司以1元总价回购。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股份回购注销方案,猛狮科
技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上述业绩补偿责任人,其应
在收到通知的五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结算公司发出将其当年需补偿的股份划转
至猛狮科技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的指令。该部分股份不拥有对应的股东表
决权且不享有对应的股利分配的权利。若因猛狮科技股东大会未通过上述股
份回购注销方案或其他原因导致股份回购注销方案无法实施的,猛狮科技将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相关业绩补偿责任人,其应在
接到该通知后30日内,在符合相关证券监管法规、规则和监管部门要求的前
提下,将相当于应补偿股份总数的股份按照本次补偿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
的猛狮科技其他股东各自所持猛狮科技股份占猛狮科技其他股东所持全部猛
狮科技股份的比例赠送给猛狮科技其他股东。屠方魁、陈爱素、张成华、金
穗投资尚未出售的股份不足以补偿的,差额部分由其以现金补偿。无论如何,
业绩补偿责任人向上市公司支付的股份补偿与现金补偿总计不超过标的股权
的交易总对价。在各年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少于或等于0时,按0取值,即已
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上市公司应在当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在指定媒体披
露后的3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确认所有业绩补偿责任人的现金补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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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及时书面通知业绩补偿责任人。业绩补偿责任人应在接到上市公司要求现
金补偿的书面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指定账户支付当期应付补偿
金。 三、利润承诺期末减值测试:在承诺期届满后三个月内,上市公司应
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股权出具《减值测试报
告》。如:标的股权期末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总数×发行股份价格+已补偿金额,
则屠方魁、陈爱素、张成华、金穗投资应对上市公司另行补偿。上市公司应
在《减值测试报告》在指定媒体披露后的3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按照该
补偿义务人股权交割日前持有的华力特股份数占屠方魁、陈爱素、张成华、
金穗投资合计持有华力特股份数的比例计算其需承担的减值测试补偿金额及
股份数,再由上市公司向其发出书面通知。补偿时,先以其因本次交易取得
的尚未出售的股份进行补偿,不足的部分由其以现金补偿,无论如何,标的
股权减值补偿与盈利承诺补偿合计不超过标的股权的交易总对价。在计算上
述期末减值额时,需考虑承诺期内上市公司对华力特进行增资、减资、接受
赠予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屠方魁、陈爱素、张成华、金穗投资补偿的股份
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上市公司以1元总价回购。上市公司、业绩
补偿责任人同意,股份交割日后,华力特应在承诺期各会计年度结束后,聘
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时所作承诺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
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否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 1. 酒泉润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业绩承诺事项: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盈利
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 数与承诺盈利数差异鉴证报告》(广会专字[2019]G19000850177号),酒泉润科新能源有限公司2016年-2018年实际盈利数与业绩承诺数的差异为
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 -10,916.07万元,未能完成业绩承诺,已经触发业绩补偿的相关约定。根据《合作协议》的约定,业绩补偿责任人应将共计36.39%的酒泉润科股权补
步的工作计划 偿给公司及杨继华,由于该补偿数额业已超过业绩补偿责任人实际合计持股比例,因此业绩补偿责任人应将其共同持有的全部酒泉润科股权补偿给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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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及杨继华,其中应补偿给公司27.88%,应补偿给杨继华7.92%。同时,由于当年实现利润低于70%,酒泉润科董事长杜方勇个人工资下降30%,
由21万元/年调整为14.7万元/年。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酒泉润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仍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经营情况呈持续亏损,如按照业绩承诺的
约定进行业绩补偿,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亏损进一步增加,进而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认为,针对酒泉润科的业绩补
偿暂不具备行权条件,尚未履行补偿安排。公司董事会要求事业发展中心与业绩补偿责任人进行协商,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具体可行的操作方案,并适
时采取适当方式维护上市公司权益。
2. 深圳市华力特电气有限公司业绩承诺事项: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盈
利数与承诺盈利数差异鉴证报告》(广会专字[2019]G19000850163号),深圳市华力特电气有限公司2015年-2018年实际盈利数与业绩承诺数的差异
为-21,236.55万元,未能完成业绩承诺,已经触发业绩补偿的相关约定。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2018年度业绩承诺的补偿方案的议案》,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已分别于2019年5月28日、2019年6月27日、2019
年8月1日、2020年6月18日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方式向屠方魁、陈爱素、张成华、蔡献军、陈鹏、金穗投资等各补偿责任人发出了《关于重
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2018年度业绩承诺的补偿通知》《关于深圳市华力特电气有限公司未完成2018年度业绩承诺的补偿通知》《关于敦促业绩
补偿责任人履行深圳市华力特电气有限公司业绩补偿义务的通知》《关于再次敦促业绩补偿责任人履行深圳市华力特电气有限公司业绩补偿义务的通
知》,公司正在按照协议约定积极要求业绩补偿责任人履行业绩补偿义务。截至本报告日出具日,该业绩承诺补偿安排尚未履行。公司董事会要求经
营管理层持续与业绩补偿责任人进行沟通协商,并适时采取必要方式维护上市公司权益。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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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30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向上海青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9,561,569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6.23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99,999,954.87元,扣除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1,349,561.5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78,650,393.3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会验字[2017] G17000730185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20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账户期末余额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 累计利息收入扣 以前年度已 本期直接投入 前期补充流动资 前期其他事项 账户期
除手续费净额 使用金额 募集资金项目 金尚未归还金额 划扣金额 末余额
1,278,650,393.30 4,097,631.77 1,097,481,535.84 0 120,000,000.00 65,265,769.77 719.46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适用√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发生额 未到期余额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 自有资金 280 60 0
合计 280 60 0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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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少武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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