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七届七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0-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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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600795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20-56
    
    债券代码:143642债券简称:18国电01
    
    债券代码:143662债券简称:18国电02
    
    债券代码:143716债券简称:18国电03
    
    债券代码:155522债券简称:19国电01
    
    债券代码:163327债券简称:20国电01
    
    债券代码:163551债券简称:20国电02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七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七十四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3日以专人送达或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监事发出,并于2020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10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聘任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因工作调动,许琦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职务;李文学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同意聘任田景奇为公司副总经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57)。
    
    二、同意《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田景奇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57)。
    
    三、同意《关于2020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2020年第二次股份回购工作。本次回购资金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7元/股,回购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58)。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同意《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党建工作要求进章程,并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59)。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同意《关于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为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重组后的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60)。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同意《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61)。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八、同意《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上述第三至第六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0-62)。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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