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0-031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公司决定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现将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9月27日核发的《关于同意赛诺医疗
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94号),
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500,000元,由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扣除保荐承销费29,680,000元后,将剩余募集资金319,820,000元汇入公
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滨海第一支行、中信银行天津滨海新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2,918,148元,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306,901,852元。上述资金于2019年10月24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验资
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706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
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
用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 预订达到可使用
投资额 状态日期
1 高端介入治疗器械扩 赛诺医疗 14,444.80 14,430.76 2年
能升级项目
2 研发中心项目建设 赛诺医疗 3,566.04 2,267.58 1年
3 补充流动资金 赛诺医疗 10,000.00 10,000.00 --
合计 28,010.84 26,698.34 --
公司于2019年11月1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
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详见公司2019-003号公告)。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年8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赛诺医疗科学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0-025)。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结合目前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建设”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
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
调整,具体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研发中心项目建设 变更前 2020年10月30日
变更后 2021年10月30日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原计划建设周期一年,于2020年10月30
日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0年,因受新冠疫情影响,该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进
度、生产设备的采购以及安装调试工作均有所延缓。为提高募投资金利用率,根据
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及市场需求,公司拟有计划、分步骤逐步投入该项目,故将该项
目的建设期延长1年,即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1年10月30日。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
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
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
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
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
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
会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1年,即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1年10月30日。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
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 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
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宜已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1、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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