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董事会”),本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4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软件产业基地5栋D座10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太兵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并表决,一致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有效控制公司资金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及子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同时,授权财务负责人在额度范围内进行具体理财产品的投资决策及相关合同文件的签署,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具体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经全体董事会审议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