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艺科技”或“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传艺科技拟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之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06号)的核准,传艺科技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855,03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6.28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86.08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1,420,803.31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88,579,182.7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8月13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10Z002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东吴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18万平方米中高端 50,435.68 42,044.28
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7,955.72 17,955.72
合计 68,391.40 60,000.00
三、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四、本次拟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基本情况
2020年5月18日,传艺科技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和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现在上述已审议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额度的基础上,增加总额度不超过4亿元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并增加总额度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效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原委托理财额度有效期到期为止。
除上述额度增加事项外,本次拟新增使用募集资金、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投资品种、授权事项等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原委托理财额度相同。
五、投资风险及应对措施
(一)投资风险
1、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明细账,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的检查,并根据谨慎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日常运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公司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回报,为公司及广大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收益。
七、相关批准程序和审核意见
(一)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额度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司增加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效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原委托理财额度有效期到期为止,
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品种、授权事项等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原委托理财额度相同。
2、监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其使用效益,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将本次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且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此,我们同意公司将本次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尚需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东吴证券认为:《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额度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吴 昺 张玉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