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要求,本人作为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签名:
张宗涛 朱君冰 彭 楠
田韶鹏 陈 琪
公司全体监事:
陈守峰 杨成松 魏真丽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蒋福财 朱玉光 熊 平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