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安信: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0-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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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0-016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安信”或“公司”)于 2020年10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26日以邮件方式发送。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齐向东召集和主持,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会董事逐项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会董事逐项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11)。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保持独立性且具有良好的诚信状况。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0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2020年度具体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0-012)。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吴云坤、杨洪鹏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五)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能够保证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吴云坤、杨洪鹏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吴云坤、杨洪鹏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部分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董事会同意于 2020年11月17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015)。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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