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8 证券简称:安博通 公告编号:2020-031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及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工作人员将本次会议相关的资料(包括会议通知、会议议题资料等)于2020年10月19日以专人信函、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笛女士主持,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且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科创板上市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内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在监事会发表书面确认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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